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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联合循环电厂设计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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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联合循环电厂设计规范.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天然气联合循环电厂设计防火规范Codeoffireprotectiondesignfornaturalgas-binedcyclepowerplantDB33/1033-20062006杭州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天然气联合循环电厂设计防火规范Codeoffireprotectiondesignfornaturalgas-binedcyclepowerplantDB33/1033-2006主编单位:浙江省公安厅消防局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批准部门:浙江省建设厅实施日期:2006年9月1日浙江省标准设计站2006杭州浙江省建设厅文件建设发[2006]205号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天然气联合循环电厂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省级有关厅、局,省建设投资集团,省标准设计站,各有关单位:根据我厅《二○○五年度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第二批)》(建科发[2005]233号),由浙江省公安厅消防局、浙江省电力设计院主编的《天然气联合循环电厂设计防火规范》,已通过审查,现批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3/1033-2006,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本规范由浙江省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公安厅消防局、浙江省电力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浙江省标准设计站组织发行。浙江省建设厅二○○六年八月九日前言为了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环境污染,浙江省决定利用西气东输、东海油气和进口液化天然气(LNG)等清洁能源,建设一批燃用天然气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以下简称天然气联合循环电厂)。当前针对联合循环电厂消防设计的国家标准尚未颁布,而浙江省内多个天然气联合循环电厂正在设计和建设之中,并正在陆续投产。为此,由浙江省公安厅消防局提出,浙江省建设厅在《2005年度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第二批)》中予以立项,编制适合于联合循环电厂的防火规范,以作为浙江省天然气发电工程的设计准则以及消防审批、验收的依据。2005年5月浙江省公安厅消防局、浙江省能源集团组织有关专家,到已投运的天然气联合循环电厂进行了调研。同年7月又召集有关专家,根据国内外天然气发电工程消防设计的经验,对天然气联合循环电厂消防设计的有关原则进行了讨论。在此基础上,本规范起草组结合省内天然气发电工程设计和建设的实践,进行了该规范的起草工作。本规范共分12章,包括:总则、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符号、建(构)筑物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厂区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的安全疏散和建筑结构、天然气系统、燃气轮机消防、消防给水、固定灭火设施及火灾自动报警、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消防、电气消防及仪表控制消防。本规范由浙江省公安厅消防局提出,由浙江省建设厅批准及归口管理。本规范主编单位:浙江省公安厅消防局、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本规范参编单位: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宁波市公安局消防支队、萧山发电厂、浙江国华余姚燃气发电厂、镇海发电有限公司、浙能宁波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吴玉根、赵庆平、何语平、李剑峰、潘峥、车进、傅卫民、任君、李琪、陈乃枫、顾澎、李硕平、沈聪儿、余世水、沈洪流、洪来根。本规范由浙江省公安厅消防局、浙江省电力设计院负责解释。本规范委托浙江省电力设计院负责具体日常技术管理。由于燃用天然气发电在省内还刚刚起步,缺少经验。恳请各有关方面在标准实施过程中,及时将意见送达浙江省电力设计院(地址:杭州市假山路69号;邮编:310014;E-mail:;联系人:何语平),以供再修订参考。(构)筑物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75厂区总平面布置96建(构)(构)、、固定灭火设施及火灾自动报警2310采暖、-蒸汽联合循环电厂(以下简称天然气联合循环电厂)运行中的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或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规范。。本规范可作为天然气联合循环电厂消防设计审批、验收的依据。、扩建或改建为天然气联合循环电厂的设计。-780MW级(相当于S106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