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古蔺县观文镇中小学校关于2018年观文镇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蔬菜干货调味品集中采购公告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要求,加强和规范营养改善计划大宗物品采购管理,保障学生足额享受营养膳食补助,根据古学生营养办〔2018〕1号关于《古蔺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物品集中招标采购办法》要求,我镇拟集中采购蔬菜、干货、调味品,用于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各经销企业参与采购投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集中采购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项目名称:观文镇中小学校蔬菜、干货、调味品采购(分A、B两个标段招标采购)。标段名称:A标段:观文镇中心小学校(观文小学回龙小学荒田小学德安小学文化小学五桂小学丹桂小学)蔬菜干货调味品。B标段:观文中学(含回龙校点)蔬菜干货调味品(关于早晚餐蔬菜、干货、调味品供应约定:原则上由中标单位配送,但具体价格和服务方式由观文中学和中标单位双方协商决定。如达不成一致,观文中学将另行组织招标确定供货单位。)二、投标供货商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近两年内没有违反过《食品安全法》,没有违反有关规定销售各类违法食品,重合同、讲诚信、保质量,其生产、配送的食品没有发生过任何安全事件,无任何不良的物品质量、服务质量及市场行为记录和负面新闻影响,《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注册的经营场所均在观文镇或椒园镇、白泥乡、马嘶乡、双沙镇、龙山镇、护家镇、皇华镇范围内。今年不再受理公司未实行“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经销企业(公司)投标的:提供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含预包装食品和蔬菜销售的具有全国统一信用代码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经营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等原件;参与经营的所有人员在县疾控中心统一办理的有效《健康证》原件。蔬菜基地或蔬菜专业合作社投标的:提供基地或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含蔬菜种植、销售的具有全国统一信用代码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等原件,同时提供与基地或合作社同一法人代表经营范围含预包装食品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经营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等原件。参与经营的所有人员在县疾控中心统一办理的有效《健康证》原件。A标段投标人还需在观文镇中心小学校、B标段需在观文中学找一个在编在岗的教师作为担保人(因供货商违反合同受到处理的,为其担保的教师不再具有担保资格,一个教师只能为一个供货企业担保)。(担保人承诺书报名时上交)三、采购物品质量要求1、蔬菜采购的质量要求:感官性状好、不掺假、未腐烂变质、无异味、未混入有毒有害物质,符合食用和食品安全要求。严禁采购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2、干货、调味品质量要求:预包装食品有检验合格的有效证明(酱油、醋、红油豆瓣),每个包装上能够直接看清生产日期的产品合格证。标签上必须标有清晰的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识,包装规范,优质品牌,无异味,感官性状好。严禁采购散装食品(农产品除外)。四、报名须知:1、缴纳投标保证金:①每标段须交投标保证现金2000元(贰仟元);②投标商报名时须到报名处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自行用牛皮纸信封足额装好,标明金额,在封口处签上投标人姓名,盖上单位公章,如中标后投标保证金不足的取消中标资格)。2、报名时间:2018年8月14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截止,报名时间为一天。报名地点:观文中学阶梯教室。投标商报名时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报名者本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同时提供加盖企业鲜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时每个标段须交资料费500元,用于购买相关投标资料,投标资料不得转让,资料费一律不退。3、报名后符合本标段资质条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投标商必须达到3家及以上才能开标。报名商家不足3家,则另行组织报名,重新开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自由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不得指定服务的供应商以及采用其他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4、本次采购采用固定价比选的方式,即在资质及其他要求完全符合的投标商中,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供应商,观文镇中心小学校设蔬菜、干货、调味品1个标段,观文中学设蔬菜、干货调味品1个标段,每个标段只确定1家供应商。在同一公告下的两个标段,同一家投标单位可同时报名,也可以只报其中一个标段。同一家投标单位同时报了两个标段,A标段中标后,将不参与B标段的招标,A标段未中标的,继续参与B标段的招标(中标后物品供货价格严格按县教育局价格测算标准执行)。5、中标后蔬菜一律由中标供货商统一配送,当地有季节性蔬菜需要销售的,应与供货商联系,由供货商统一采购配送,学校不再自行采购。蔬菜原则上实行日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