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8
文档名称:

彩票发行与销售机构财务管理办法(doc18)(1).docx

格式:docx   大小:22KB   页数:18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彩票发行与销售机构财务管理办法(doc18)(1).docx

上传人:shijijielong001 2020/7/5 文件大小:22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彩票发行与销售机构财务管理办法(doc18)(1).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附件:彩票发行与销售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彩票发行与销售机构(以下简称彩票机构)的财务行为,加强彩票机构财务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彩票管理的通知》 (国发〔2001〕35号)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结合彩票机构特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经国家彩票主管机关授权专门从事彩票发行与销售业务的彩票机构。彩票零售商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彩票机构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一) 编报和执行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保证彩票发行与销售工作的正常运行;(二) 按照规定向财政专户解缴彩票公益金和发行经费;(三) 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开支,有效利用各项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 开展财务分析,提供财务信息,如实反映彩票机构的财务状况;(五)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六)参与本单位重大经济决策和对外签订经济合同等事项, 对本单位经济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第四条彩票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法规,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防范经营风险,并接受财政机关的指导、监督和检第二章彩票资金及账户管理第五条彩票资金是指彩票销售实现后取得的资金,由彩票公益金、返奖奖金和发行经费三部分组成。第六条彩票机构应在指定的国有商业银行开设彩票销售资金专用账户, 用于归集彩票机构销售彩票的全部资金,并按规定比例将发行经费和彩票公益金缴入财政专户。第七条彩票公益金和发行经费缴入财政专户,按“收支两条线”原则进行管理,专款专用。第八条彩票公益金实行省级统管。在省级行政区域内销售彩票所筹集的公益金,统一由省级彩票机构集中,并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计提的彩票公益金从彩票销售资金专用账户全额缴入省级财政专户。第九条发行经费实行分级管理。各级彩票机构应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计提的属于本级使用的发行经费,扣除电脑型彩票代销点经费后的余额缴入同级财政专户,同时按规定的比例缴拨应上缴上级和下拨下级彩票机构的发行经费。第十条进行彩票大奖组销售时,基层彩票机构应在销售活动结束后 3周内,对彩票销售资金进行清算,编制销售报表,加盖彩票销售组织单位公章和主管财务人员章后,报送同级财政主管部门和上级彩票机构,并按规定及时解缴彩票公益金和发行经费。第十一条各级彩票机构应在年度终了后20天内,按年度实际销售量结清应上缴财政专户的彩票公益金和发行经费,不得拖延。第十二条各级财政主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彩票公益金和发行经费上缴财政专户情况进行检查。第十三条财政部门在财政专户中未拨付的发行经费,应用于弥补彩票机构以后年度彩票销售亏损和事业发展。第三章财务收支计划管理第十四条彩票机构必须根据本级彩票销售计划及其他经营活动,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并报同级财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第十五条财政主管部门对彩票机构实行核定收支、计划拨付、结余留用的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彩票机构财务收支计划编制的原则:(一) 坚持量入为出,自求收支平衡。(二) 坚持统筹兼顾、重点安排,正确处理彩票业务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的关系,合理安排支出。(三) 坚持勤俭办事业、厉行节约。(四) 购建固定资产应在保证正常事业支出需要,保持正常收支平衡的基础上统筹安排。第十七条彩票机构应按照财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表式和要求编报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第十八条彩票机构编制的下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 应于当年11月30日以前报同级财政主管部门审定批复。第十九条财政部门应按月根据经批准的财务收支计划,以及彩票机构业务开支需要和发行经费上缴情况及时拨付发行经费。第二十条彩票机构应严格按财政主管部门审批的财务收支计划执行。因特殊原因需调整财务收支计划时,应报同级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四章收入、结余及其分配第二十一条收入是指彩票机构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第二十二条彩票机构的收入包括:(一) 事业收入,指彩票机构从事彩票发行与销售业务取得的属于本级使用的发行经费收入。其中,按规定应上缴财政专户的发行经费,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发行经费和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的发行经费,计入事业收入。(二) 经营收入,指彩票机构在彩票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三) 上级补助收入,指彩票机构从主管部门和上级机构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广告收入、租赁收入、投资收益、利息收入、代征税收返还手续费收入用于单位开支的部分、捐赠收入等。彩票机构的各项收入应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第二十三条结余是指彩票机构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第二十四条彩票机构的结余,可以按照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单位收支差额,不得用作返奖奖金或补充行政主管部门经费。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