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管廊管位租赁协议协议各方: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0 联系传真: 02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023- 联系传真: 023- 鉴于 1. 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市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 场地内) 建设有本协议附件一所述的管廊管位。 2. 乙方计划在上述场地架设一条Φ?的管道、一条Φ?的管道,一条Φ?的管道,有意租用附件一中的甲方管廊管位。 3. 甲方同意乙方按照本协议附件一中的铺设方案和路线架设管道,并愿意有偿提供管廊管位供乙方铺设管道。为充分发挥甲乙双方的各自优势,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合乎法规的基础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公正、诚信之原则, 就乙方管道需要的管廊管位的租用事宜订立本协议, 以兹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定义除非本协议中的条款或上下文另有规定, 否则下述词语应具有如下含义: “管廊管位”是指甲方在场地上建设完工并拥有的管廊管位( 以后因乙方需要需延展的管廊管位,甲方应提供相应管廊管位)。 “管道”是指由乙方在场地上投资铺设的、并放置在租用的管廊管位上的、、、管道(具体位置在园区出据的管廊位规划红线图(附件一)坐标上确定) “租赁期”是指乙方根据正式签署的本协议在由甲方批准同意的管道安装竣工日算起, 为期十五(15) 年( 即初始期限) 和双方同意的延展期,但受限于第六条规定。二、管廊管位的交付使用与租金支付 甲方保证在乙方正式投运之前将建设完毕和维护完好并且调试完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管廊管位书面通知乙方可使用, 并向乙方交付管廊管位。在整个租赁期和任何延展期内, 甲方保证管廊管位满足乙方管道的安装和产品通过的需要, 并方便乙方随时检修和维护管道。但乙方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的相应协调工作。乙方于本租赁合同签署前对上述租赁标的符合建造设计(租赁使用) 要求进行了验收, 确认租赁标的能够满足乙方的使用要求, 并对其的合法性、合规性、符合租赁使用目的的合理性与完整性予以认可。 本协议项下乙方应付租赁管廊管位的租金将按照下列标准计算: (1) 租赁费的起算日: 第一个日历年计价收费从 20 年月日起,以后从日历年第一个月起作为计费月。(2 )管廊管位租赁价格:租赁基准价 350 元/m2. 年。( m2 :平方米,为管道的投影面积) 【管道的投影面积= 乙方通过甲方管廊的实际测量的管道长度乘以其管道直径( 外径) +100mm 】; 管廊的实际测量的管道长度由双方共同确认为准。管道计算方式: 米×米× 350 元/m2. 年=元/年管道计算方式: 米×米× 350 元/m2. 年=元/年管道计算方式: 米×米× 350 元/m2. 年=元/年(3 )乙方愿意与其就新增加的服务内容进行友好协商(例如对管道维护和安全检测、监视等项目的需要和费用并随当年国家和地方统计局公布的 CPI 指数变化的价格微调) ,调整为当时甲方对外租赁的统一价格。 本协议签订时, 乙方应立即支付日历年的租金总计元(大写: ) ,乙方应在每个日历年度结束前 10 天内,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并提前预交下日历年给甲方的管廊管位租金, 并通知甲方: 【该日历年度乙方应付租金=适用的租赁价x 管道的投影面积】 甲方收到结算通知后开具地税机关的综合服务发票给乙方, 乙方在收到发票后 15 天内向甲方支付该结算日历年度的管廊管位租金。 第 条中规定的租金为乙方在租赁期内合法使用管廊管位所支付的全部费用, 已包括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因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所征收的各项税费( 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和租金所得、营业税等)。除该租金外,甲方不应另外收取任何类型的费用。三、租赁用途和所有权 双方同意乙方租用甲方管廊管位是为了铺设、管道以便在租赁期内通过该管道供应给乙方客户。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租赁用途。 在任何情况下,管道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管廊管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保证管廊管位的设计和施工能够满足本协议附件一中的乙方管道的铺设方案和路线。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乙方的管道有通过和占用管廊管位的权利, 并且保证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在管廊管位区域的通行权和过路权。租赁结束时, 甲方保证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在管廊管位区域的通行权和过路权,以便于乙方拆除管道。 甲方义务 1 )负责办理管廊管位的建设相关的规划许可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2 )甲方保证其为管廊管位的唯一的、合法的所有权人,有完全的权利与乙方签署本管廊管位租赁协议。 3 )在乙方管道的施工及试用过程中,甲方提供必要的沟通和协调并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施工作业手续。 4) 作为管廊管位的出租方, 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