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西安市李家河水库大坝工程环境保护措施批准:审核:编制:葛洲坝集团李家河水库大坝工程施工项目部二零一零年三月西安市李家河水库大坝工程环境保护措施1环境保护目标确保施工期废水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要求的一级标准。确保施工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环境空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要求的二级标准。确保施工区噪声在《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以内,生活区噪声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1类标准。2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建立项目部环境保护保证体系,建立环境保护组织机构,明确环境保护目标和各级管理部门责任,编制环境保护管理程序,制订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考核标准,形成系统化、程序化、规范化的环境保护体系。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由项目常务副经理、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及环保专职监督员组成。各施工队设兼职环保监督员,专(兼)职监督员,负责实施环境保护的各项监督检查。各施工队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及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工作,确保生态环境不受破坏。环保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1)在整个施工期间及退场阶段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好营地区、施工区、生产设施区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止由于工程施工造成施工区及其附近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破坏,防止水土流失。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合同的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及人员和财产的损失承担承包人的责任。(2)按照发包人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建立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设置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明确项目部领导、职能部门/人员、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职责,实行项目负责人-职能管理部门-现场管理人员三级环境保护管理体制。(3)在合同签订后28d内向监理人提交一份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方案报告,报告包括项目部为落实环境保护所建立的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具体措施和计划。(4)接受发包人、工程环境监理和工程建设监理的管理及监督性检查,接受和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监测机构和监理人的监督性环境监测,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工程相关资料。(5)保证污染防治的环境保护设施与生产系统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工程完工后,按时对施工迹地进行恢复。(6)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组织员工进行应急预案培训和应急演练,若发生环境污染事故,采取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同时通报发包人,并承担合同规定的环境保护责任。(7)按监理人要求开展生产性环境监测。配合发包人委托的专业监测机构进行的监督性监测,专业监测机构的监测成果为达标判定及排污费核定的依据。(8)保证合同规定的生产、生活设施符合环保要求,在发包人的安排下认真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9)每月计划、布置、检查(监测)、总结、评比环境保护工作,研究解决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是项目部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环境保护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目标;明确各部门及有关人员环境保护职责;批准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和规章制度;保证环境保护投入符合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的需要,履行合同规定的领导责任和义务。:是项目部环境保护主管责任人,对施工环境保护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实现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目标,组织编制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和规章制度;负责应急准备与响应的组织领导工作,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各级人员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及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是项目部现场施工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方案和措施。:是项目部质量主管责任人,负责组织质检人员在进行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时,同时检查验收有关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是其分管机电物资和商务工作范围的环境保护分管责任人,对其分管工作范围负分管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实现机电物资材料、固体废弃物处理、能源和资源管理方面的环境保护目标指标;负责组织实施其分管工作范围的环境保护措施。:是项目部环境保护技术责任人,对施工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负技术领导责任。负责组织编制环境保护技术方案及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并组织进行交底。(1)是项目部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境保护工程师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负责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管理和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的监督检查和监测工作。(2)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和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内容,编制和督促实施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3)负责编制项目部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和规章制度,报项目部领导批准后,督促实施。(4)监督检查水保和环保设施的施工进度、质量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