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县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市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规范我县土地市场行为,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和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的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利用,以盘活闲置土地为为重点,以督导土地开发发利用为抓手,进一步规规范用地行为,提高土地地利用效益,推进土地节节约集约利用,为争创全全国百强县提供强有力的的用地保障。工作目标标。通过开展闲置土地清清理处置工作,加大对闲闲置土地的盘活再利用,,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约再利用水平,实现土地地市场规范有序稳步发展展;进一步完善土地利用用动态巡查制度,监督管管理土地批后开发利用情情况,切实提高土地供应应率和利用率。二、清清理范围和闲置土地的认认定和处置坚持依法依依规、区别情况、分类处处置和节约用地的原则,,对全县国有建设用地批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及闲闲置土地情况、省重大项项目用地开发利用情况进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全县县国有建设用地批供用台台账、闲置土地清理处置置台账、重大项目用地开开发利用台账、工业园区区土地利用台账。清理理范围清理XX年1月月1日至XX年12月331日批准的新增国有建建设用地供应及开发利用用情况。重点工作:一是是核清批而未供情况;二二是核清供而未用情况,,对照土地出让合同或划划拨决定书约定的开发利利用情况,是否存在供而而未用、供作他用、土地地闲置等情况;三是核清清因融资抵押而未开发利利用的情况。闲置土地地的认定和处置1、闲闲置土地认定标准国有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未经原批准用地的政府同同意,超过国有建设用地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有建设用地。2、闲置置土地处置方式未动工工开发满一年的,由县国国土资源局报经县人民政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县县国土资源局报县人民政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对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发延迟而形成闲置土地的的,将选择下列方式进行行处置:延长动工开发期期限;调整土地用途、规规划条件;由政府安排临临时使用;协议有偿收回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置换土地;根据实际情情况规定其他处置方式。。3、闲置土地处置程程序调查。县国土资源源局发现有涉嫌构成闲置置土地的,要在三十日内内开展调查核实,向国有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出出《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用权人应当在接到《闲置置土地调查通知书》之日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要求求提供土地开发利用情况况、闲置原因以及相关说说明等材料。认定。经经调查核实,构成闲置土土地的,县国土资源局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