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为激励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及《合肥工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与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指导意见,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评选对象:具有机械工程学院正式学籍的所有本科在校生;二、奖励标准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千元/人;三、参加国家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没有挂科、没有旷课、没有违纪、没有负面评价)一要求(要求三种经历之一即学生事务管理经历、科技创新经历、志愿服务经历获得一种);%。四、评定程序和原则:,每学年9月份,各系安排辅导员依据相关规定排定学生名次,并在班级公示,无误后交到学院。,由学院老师提交分配方案,经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把名额按比例分到各系。;组织初审后上报学院;,然后院内公示3日。,将学院国家奖学金的审定结果和相关材料报学校审批与备案。四、学院入学生学籍档案。,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同时获得。,由财务处负责发放。,一经核实,取消国家奖学金获奖资格,收回已发奖学金,并按《学生手册》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学院工作人员如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将对违规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严肃处理。五、本办法自2017年3月起实行,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