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紧急医务救援中心应急救援方案一、 编制目的及依据为保证医务卫生机制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常见食品中毒等等事件发生后,各项医务卫生援救工作能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升紧急医务救援中心应对各类事故的应急能力和指挥调度水平。依照国家相关规章、制度,做到最好。二、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就近派车,迅速报告,合理组织,专业救治,明确指挥,动态联系,事后总结。三、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范围内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指挥工作。发生重、特大公共卫生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按《市重、特大公共卫生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四、 救援指挥体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在市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指挥调度工作,为确保调度指标工作高效快捷,成立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急救指挥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主要职责: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受市卫生局委托,负责受理呼叫突发公共事件的院前急救指挥调度;协调并女排各类急救车辆和随车急救医务人员,上报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确保迅速、高效开展紧急救援工作。五、突发事件分级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级。(一) 特别重大事件(I级)1、 一次事件出现特别重大人员伤亡,且危重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省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请求国家在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事件。2、 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二) 重大事件(II级)1、 一次事件出现重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公共事件。2、 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三) 较大事件(III级)1、 一次事件出现较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公共事件。2、 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四)一般事件(IV级)1、 一次事件出现一定数量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公共事件。2、 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法律、法规对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等级分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六、 突发事件分类灾害事故种类:系地震、水灾、风灾、火灾、泥石流、山体滑坡、各类交通事故、各种中毒、传染病、非人为因素爆炸、建筑物倒塌、矿井坍塌及生产原因所致的人群伤病亡。突发事件种类:系人为因素引发的爆炸、枪击、械斗、投毒、纵火等所致人员伤亡及涉外人员非正常伤亡事件。七、 突发事件处理过程第一时间受理急救信息,确定等级:调度人员在接到3人以上灾害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呼救时要问清事故种类、大致伤、病、亡人数、事发地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主管领导接到报告后,轻度事件给予口头指令或电话指令,中度以上事件接报后,根据情况亲临指挥大厅指挥。(1)、首派受理信息后的1分钟内就近派出急救车。急救站内无车时,立即指挥距现场最近的人员改变任务赶赴现场。首派车辆到达现场立即开展急救的同时,要进一步核实现场人员伤病亡情况,并反馈至指挥中心,并保持与分中心的动态联系,便于调度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