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发〔2014〕429号),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就读我院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在职研究生,获得奖励的研究生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超过基本学制年限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研究生专业奖学金参评资格。第二章奖励等级、标准与比例第三条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平均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0元。第一学年不分等级;第二和第三学年奖励等级与标准分别为一等奖每生每年18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年1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年12000元;奖励比例为一等奖占20%、二等奖占60%、三等奖占20%。第四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平均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第一学年不分等级;第二和第三学年奖励等级与标准分别为一等奖每生每年10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年8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年6000元;按专业划定奖励比例,奖励比例为一等奖占20%、二等奖占60%、三等奖占20%。第五条直博生、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一至第二学年执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奖励标准,直博生第三至第五学年执行博士研究生的奖励标准,硕博连读研究生转为博士研究生执行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转为硕士研究生执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第三章申请条件第六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及社会公益活动。第七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科研参评条件1、科研成果考核包括省部级奖项、学术研究论文、专利发明等内容。①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并获相应证书者优先;②发表论文按中科院JCR分区表进行分区,参考顺序为I区>II区>III区>IV区,在同区文章的情况下,总影响因子高者优先;③没有SCI、EI的情况下,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前三名者优先;其次发表核心A类、B类文章者优先(以发表时间的早晚为序)2、有关说明:①文章必须见刊(或提供查询网址),录用证明统一不认可。②公开发表的学术研究论文本人须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理学院(联合培养除外)为第一署名单位,硕士、博士在读期间发表且属于本专业学科领域。③共同第一作者,排序第一作者申请有效。④共同第一署名单位文章,理学院排序第一申请有效。⑤公开发表的学术研究论文是指具有正式出版号的公开发行刊物,但不包括摘要文集中的论文摘要和学术期刊中的插页短文、短评或报道、会议论文等。⑥同一科研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同时在整个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只可使用一次。⑦专利必须是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名义获得且与本专业学科领域相关,专利权人为个人的不予认可。第八条研究生奖学金评价内容和权重类型学年课程成绩科研成果硕士第二学年50%50%第三学年10%90%博士第二学年20%80%第三学年100%1、评价得分=学位课加权平均分排序*比例a+科研成果排序*比例b。得分由低到高进行排序(保留一位小数)2、课程成绩课程成绩采用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一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分。其中必修课程因事(病)缓考,正常办理缓考手续的,可去除该课程计算必修课加权平均分。如未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