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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上市委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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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上市委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xiang1982071 2020/7/22 文件大小:4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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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上市委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附件3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宗旨依据)为了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工作,提高本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以下简称上市委)的工作质量和透明度,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工作范围)上市委参与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工作,适用本办法。前款所称参与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工作包括:(一)对本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提交的审核报告和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议;(二)对发行人提出异议的本所不予受理、终止审核决定进行复审;(三)对本所发行上市审核工作提供咨询。(工作原则)上市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本办法以及本所相关规定,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任何机构和个人的干扰。(议事方式)上市委通过上市委工作会议(以下简称上市委会议)的形式履行职责。上市委会议以合议方式进行审议和复审,通过集体讨论,形成合议意见。(监督管理)本所负责上市委事务的日常管理,为上市委及委员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对上市委及委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和监督。第二章人员组成与任期(遴选原则)上市委委员主要由本所以外的专家和本所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由本所聘任。(委员组成)上市委由三十至四十名委员组成。上市委设主任委员一名;可以根据需要,设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工作。本所可以根据需要对上市委委员人数和人员构成进行调整。(委员选任条件)上市委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理论水平和道德修养;(二)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忠于职守,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所及相关自律组织的业务规则;(三)熟悉股票发行上市相关业务及有关证券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所业务规则;(四)熟悉所从事行业的专业知识,在所从事领域内有较高声誉;(五)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六)本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聘任程序)本所按照下列程序聘任上市委委员:(一)本所提请相关单位推荐上市委委员人选;(二)本所将经审定的拟聘任委员名单在本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三)公示期满后,本所总办会根据委员选任条件进行遴选,拟定拟聘任委员名单后提交理事会审定;(四)本所做出聘任决定,接受聘任的委员按照本所规定签署履职相关承诺。(任期)上市委委员每届任期二年,可以连任,但最长不超过两届;上市委主任委员担任本所相关职务的,其任职期限可以与职务任期保持一致。委员任期届满的,由本所予以续聘或者更换。本所根据需要,可以调整委员每届任期年限和连续任职期限。(解聘)上市委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予以解聘:(一)不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二)存在不遵守回避制度、利用委员身份开展商业活动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三)未勤勉尽责,不符合本所考核要求;(四)本人提出辞职申请;(五)所在单位或者推荐其担任委员的机构提请解聘,经本所研究认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委委员的;(六)两次以上无故不参加上市委会议;(七)本所认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委委员的其他情形。上市委委员的解聘不受任期是否届满的限制。上市委委员解聘后,本所将及时选聘新的上市委委员。第三章职责(上市委职责)上市委履行以下职责:(一)对本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以及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议,就发行上市审核机构提出的是否同意发行上市的初步建议,提出审议意见;(二)对发行人提出异议的本所不予受理、终止审核决定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三)对本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及相关部门提交咨询的事项进行讨论,提出咨询意见;(四)对上市委年度工作进行讨论、研究;(五)本所规定的其他职责。(上市委委员职责)上市委委员履行以下职责:(一)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上市委的工作,勤勉尽责;(二)按时出席上市委会议,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三)及时向本所报告影响或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职的有关事项;(四)遵守本所上市委有关规则和纪律要求,接受本所的考核和监督,签署并遵守其履职承诺;(五)本所规定的其他职责。(亲自出席)上市委委员应当亲自出席会议,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出席。上市委委员因回避、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者其他特殊情形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提前通知上市委秘书处。本所可根据情况对参会委员或会议安排等做相应调整。(回避要求)上市委委员审议股票发行上市事宜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一)上市委委员或者其亲属近两年内担任发行人或者保荐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上市委委员或者其亲属、上市委委员所在工作单位与发行人或者保荐人存在股权关系,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三)上市委委员或者其亲属、上市委委员所在工作单位近两年内为发行人提供保荐、承销、审计、评估、法律、咨询等服务,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四)上市委委员或者其亲属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与发行人或者保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