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江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PPP项目实施情况汇报江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于2012年度列入政府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由住建局具体负责实施。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和江山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探索采用PPP模式投资建设与运营,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本各自优势,降低政府年度直接投资压力,提高市政公用设施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一、项目简介1、 项目概况江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PPP项目(下称“本项目”或“项目”),,远期规模6万吨/日。服务范围包括贺村规划镇区、高新园区及清湖镇部分村庄;,。2、 项目背景随着我市中部工业园区、贺村镇小城市的全面启动建设,该区域内污水中工业污水占比高,污水处理技术要求较高,而目前对于新建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提高及污水深度处理技术的不断成熟,引进具有先进管理理念与专业技术的水处理企业,是非常迫切的;其次,引进特许经营模式促进城镇公用事业市场化发展,对进一步拓宽项目建设融资渠道,缓解我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压力,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江山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水量水质分析和预测、收费规模、污水处理费收支平衡分析等,对采用PPP模式投建进行评估和论证。(见附件1)3、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7313万元,所需资金由政府通过PPP融资方式筹集。污水处理工艺采用“厌氧水解+改良型A2/0+深度处理”。尾水受纳水体为江山港,,采用离岸排放方式。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二、项目的操作模式1、项目的组织结构本项目采取BOT的合作模式。江山市人民政府授权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实施机构,并授权负责特许经营项目的招商和签约。2、项目的回报机制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中标人。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评审,根据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排定名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内容、顺序及权重为:1) 技术与管理方案30%2) 财务方案20%3) 商务报价50%由于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投资和运营费用通过污水处理服务费得以补偿,因此商务报价即为初始污水处理服务基本单价,投标人根据项目投资并按照运营至特许经营期满的情形测算。该报价综合反映了投标人的建设、运营管理能力、财务实力和预期收益水平。本项目采取政府付费方式,,。设置日保证水量限额,如下表:(万吨/日)未达到日保证水量的按日保证水量*基本服务单价付费,超过的部分按超进水量*超进单价付费。污水处理单价采用“公式法”调价机制处理,调价公式启动的条件为定期评估,即运营期内每两年(运营年)的最后一个运营月按照调价公式进行一次评估,以决定是否需要对污水处理服务基本单价和超进单价进行调整,且前一个调价日确定的服务价格在下一个调价日到来之前维持不变。财政部门按月向项目公司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预计本项目稳定运营后投资回报率在8%左右。3、 投融资结构中标人于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之日起二十日内在江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项目协议约定的项目公司承担的总投资的百分之三十。本项目于2013年6月在江山市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一一“江山中持水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1800万元。该项目公司投标文件拟定的项目融资方案,计划采用银行长期贷款方式进行债务融资,融资总额为27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51%,以项目特许经营权质押方式获得,贷款期限预定10年。但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以项目特许经营权质押方式作为融资途径,但当时对采用特许经营权质押方式担保,缺少国家政策支持,银行未能审批通过。后来项目公司通过母公司担保等其它途径获得贷款,顺利完成工程建设。4、 PPP合作模式和合作年限特许经营期为28年,自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之日起算,特许经营期包含建设期。5、 项目实施年限本项目于2013年3月发布招标文件,5月完成招标并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签约后5个月建安工程正式开工,签约后18个月开始商业试运行。6、 合作的主要分工政府方承担本项目的立项报批、规划选址;可研编制及报批;环评编制及报批;土地征用及报批;厂区红线外尾水排放管线土地租用及补偿;招标咨询顾问;厂区外给水和供电、厂区管线迁移及部分围墙的配套建设;其他应由政府负责的工作。上述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社会资本投资方承担。社会资本(项目公司)承担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红线范围内厂区工程建设;厂区红线外尾水排放管线建设;红线范围内厂区工程与红线范围外工程的衔接工程建设;联合试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