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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原因及对策整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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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原因及对策整理.doc

上传人:新起点 2020/7/24 文件大小:2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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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原因及对策整理.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从本质来说是把上级政策肢解、曲解为我所用,实现狭隘的地方部门利益,甚至是个人私利,实质上是一种消极的政策变通,是对原政策的背离。第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源于少数领导干部的错误政绩观。一些地方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说到底是扭曲的政绩观在作怪。他们有的重近轻远,注重多出政绩、快出政绩,对长远发展缺少统筹谋划;有的重显轻潜,热衷于干看得见、摸得着的工作,忽视短时间内无法显现成效的工作;有的重硬轻软,喜欢追求硬指标,轻视不易量化的工作;有的重物轻人,一味追求经济增长速度,较少顾及人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有的重局部轻全局,只从局部利益出发,不从全局考虑问题,甚至为了追求局部利益不惜牺牲全局利益;有的重投入轻收益,只看国内生产总值增加了多少,招商引资了多少,不看施政成本,不考虑投入与产出比。正是在这样政绩观的支配下,有些地方领导,为获取眼前产值、税收和利润,通过行政干预开“绿灯”,上马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相违背的项目。    第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源于地方政府本位主义。政策执行主体的自身利益需求和行为倾向影响着公共政策的有效执行。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一些地方政府本位主义严重,大搞地方保护主义,以违背中央、国家政策法规的方式滥用或消极行使手中的权力,以达到维护或扩大地方局部利益的目的。不听中央的话才能获得经济增长的利益,这在一些地方政府官员中很有市场。市场地方保护主义、执法地方保护主义甚至司法地方保护主义,不仅损害了法制统一和市场统一,而且削弱了中央的调控能力。少数地方政府行为企业化,过多地介入经济建设领域,妨碍了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而对于那些具有负“外部性”的问题,如环境污染、安全生产常常是得过且过;对于具有正“外部性”的问题,如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则是能放手则放手,甚至把一些公共服务甩给了市场。    第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源于政策本身的设计缺陷。政策得到很好执行,前提是政策本身具有合理性,而政策设计本身的缺陷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预留了诱发因素,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缺陷:一是政策规定的各项内容没有反映客观存在的现实情况,政策规定的各项行为不符合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在执行中政策规范与客观实际产生了强烈冲突,使政策执行失去了实践基础;二是政策目标错误或者模糊不清、政策内容混乱、政策活动主体的职权责任与活动期限界定不科学,这就给执行者扭曲或曲解政策提供了可乘之机;三是政策体系不配套,新旧政策缺乏连续性,政策层次相互脱节,政策间目标、内容和效应相互冲突等等。这一方面给政策执行带来了困难,同时也给执行者寻找“对策”打开了方便之门。    第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源于政绩考核体系的偏差。随着干部制度改革的深化,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也正在逐步完善,但目前仍存在三个方面的偏差,一是考核指标设计过于偏重经济发展的内容,政绩考核只看GDP增长、招商引资的完成数额、财税报表的上缴数据,而其他如教育、文化、卫生、环保等等,都要为之让路;二是考核内容比较随意,对下级官员的政绩考核缺乏科学依据,往往是上级领导一张口,就把某项工作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没有解决以谁为本的问题,使干部大部分工作,都是围绕着上级领导的注意力在转;三是考核体系包含项目过于繁杂,面面俱到,表面上很全面,其实不科学,也与政府职能转变的大趋势不相适应。在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