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消防工作的原则是消防工作的原则是消防工作的原则是: 得消防安全知识, 掌握自防自救的基本技能, 积极纠正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公安消防机构要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检查和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等各项法定职责,依法纠正和处罚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 同时,还应当热情服务, 努力为社会各单位……消防工作的原则是:消防工作的原则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科学地反映了同火灾作斗争的客观规律, 准确地表述了防与消的辩证关系,消防工作的原则是。企业必须全面贯彻执行这条方针,摆正“防”与“消”关系,克服“重防轻消”或“重消轻防”的倾向, 以取得同火灾作斗争的最佳效应。(一)“安全第一”的原则所谓“安全第一”, 就是其他工作与安全工作发生矛盾时, 应当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这个原则是周恩来总理提出来的, 它明确了企业生产中安全与生产的辩证关系, 是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的指导思想。其基本含义就是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只有安全才能促进生产。实质上, 安全与生产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 没有安全,正常的生产就没有保障; 离开了生产讲安全,安全就没有存在的意义。因此, 企业单位要把抓生产与抓安全统一起来, 端正消防安全的指导思想, 摆正消防安全与企业生产、经销、工作的关系, 自觉地、主动地解决好消防安全与生产经营的矛盾, 从而保证消防安全为企业生产和经营发挥积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二)“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所谓“属地管理为主”, 是指无论什么企业或单位, 其消防安全工作均由其所在地的政府为主管理, 并接受所在地公安消防机关的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条规定,“消防工作由国务院领导, 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四条规定, “军事设施、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的消防工作, 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 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条的规定, 我国的消防工作实行“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消防工作实行“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是毛泽东同志早就要求我党在一切实际工作中都必须实行的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工作方法, 是多年来我国消防工作经验的总结和升华, 也是由消防工作既有较强的法制性、政策性和专业技术性, 又有广泛的群众性、社会性的本质所决定的。消防工作没有一支专业化的队伍, 没有专门机关的管理,就会放任自流,火灾也难以得到有效的控制; 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 消防工作就会失去基础, 就会丧失全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 ,消防工作的原则是。因此,消防工作应当实行“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在火灾预防方面, 社会各单位和广大公民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的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在生产、生活和工作中要有消防安全意识, 懂得消防安全知识, 掌握自防自救的基本技能, 积极纠正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公安消防机构要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检查和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等各项法定职责,依法纠正和处罚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 同时,还应当热情服务, 努力为社会各单位和广大群众排除在消防安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