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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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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培训课件.ppt

上传人:rsqcpza 2020/7/29 文件大小:1.13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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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培训课件.pp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耕地占用税基础业务培训一、耕地占用税税基本原理二、纳税义务人三、征税范围四、纳税额1、税率2、计税依据3、税额计算五、税收优惠六、征收管理目录一、耕地占用税基本原理—概念概念: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就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征收的种税,它属于对特定土地资源占用课税。建房,包括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农田水利占用耕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属于对特定土地资源占用课税。应当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号《耕地占用税管理规程(试行)》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一、耕地占用税基本原理—特点特点:(一)兼有资源税和行为税性质耕地占用税以占用农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用建设的行为为征税对象,以约束纳税人占用耕地的行为、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运用为课征目的,除具有资源占用税的属性外,还具有明显的特定行为税的特点。(二)采用地区差别税率耕地占用税采用地区差别税率,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分别制定差别税额,以适应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区之间耕地质量差别较大、人均占有耕地面积相差悬殊的具体情况,具有因地制宜的特点。一、耕地占用税基本原理-特点(三)在占用耕地环节一次性课征耕地占用税在纳税人获准占用耕地的环节征收,除对获准占用耕地后超过两年未使用者须加征耕地占用税外,此后不再征收耕地占用税。因而,耕地占用税具有一次性征收的特点。(四)税收专用于耕地的开发和改良耕地占用税收入按规定应用于建立发展农业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开展宜耕土地开发和改良现有耕地之用,因此,具有“取之于地、用之于地”的补偿性特点。一、耕地占用税基本原理—相关含义行为税:行为税是国家为了对某些特定行为进行限制或开辟某些财源而课征的一类税收。如针对一些奢侈性的社会消费行为,征收娱乐税、宴席税;针对牲畜交易和屠宰等行为,征收交易税、屠宰税;针对财产和商事凭证贴花行为,征收印花税,等等。行为税收入零星分散,一般作为地方政府筹集地方财政资金的一种手段,行为课税的最大特点是征纳行为的发生具有偶然性或一次性。财产行为税:财产行为税是以纳税人拥有的财产数量或财产价值为征税对象或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目的,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的税种。如我国现行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都属于这一类。问题:根据税法的规定,下列各项属于耕地占用税的特点有( )。【答案】ABCD二、纳税义务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二、纳税义务人经申请批准占用应税土地的,纳税人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纳税人为用地申请人。未经批准占用应税土地的,纳税人为实际用地人。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审批中,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批准的农用地转用审批,批准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且用地申请人为各级人民政府的,由同级土地储备中心履行耕地占用税申报纳税义务;没有设立土地储备中心的,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政府委托的其他部门履行耕地占用税申报纳税义务。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纳税人为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一)耕地。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耕地还包括其附属土地,如田间道路等。 (二)园地。指果园、茶园、其他园地。 (三)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 林地,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用地,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用地。 牧草地,包括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 农田水利用地,包括农田排灌沟渠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养殖水面,包括人工开挖或者天然形成的用于水产养殖的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渔业水域滩涂,包括专门用于种植或者养殖水生动植物的海水潮浸地带和滩地。三、征税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