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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阶段性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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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阶段性总结.doc

上传人:kjgjsfg 2014/5/10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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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阶段性总结.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中级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阶段性总结
 
市中级法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在市委第九督导组精心指导下,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市中级法院教育实践活动。近日,卓有成效地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精心落实把学习教育放在首位的要求
 
市中级法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活动要把学习教育放在首位的要求,要求我院全体党员干部把学习教育放在首位,特别是党组成员、县级干部以及领导小组所有成员要做到先学一步。为方便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文件材料及相关领导讲话,落实把学习教育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的要求,市中级法院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想办法,安排人员,将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重要篇目及文件收录整理,印发了《党的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资料(一)》,收录了22个重要文件,共计232页。学习资料内容丰富,既有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内容对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也有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对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和领导讲话。为配合学录,市中级法院还为全体党员干警专门印制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学本”。2月24日,第一期学本已发到了党组成员、县级干部及各支部党员手中,确保了学习教育活动 落到了实处。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将不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抽查,对学习不认真、不落实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学习教育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
 
二、制定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3月3日,中级法院党组研究制定《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确定了市中级法院开展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前期准备和方法步骤,其中重点任务是:(一)着力解决政治意识上不强的问题。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新疆工作重大决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部署要求上来,真正树立长治久安的指导思想,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硬任务和第一责任。认真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认识不足,不能正确处理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对维护稳定用心用力不够;对民族分裂和宗教极端思想言行不批驳、不亮剑、不报告,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大是大非问题上,台上台下两个样、单位内外两种人;对境内外“三股势力”利用宗教信仰、民族感情搞渗透破坏活动,警惕性不高、敌情观念不强、视而不见、麻木不仁,甚至丧失政治立场,信谣传谣造谣,散布负面言论;放弃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立场,对宗教明里不信暗里信,或在职时不信,退休后笃信;对家人、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的模糊观念、错误言行不教育、不说明、不纠正等问题;片面强调司法独立,淡忘“三个至上”,甚至丧失基本原则,丧失是非标准;敏感期应急响应多,产生厌战懈怠、消极应付、精神状态不佳等问题。(二)着力解决脱离群众的问题。认真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观点不牢、群众感情淡薄,不关心群众冷暖,对群众诉求不闻不问;机械办案,只注重法律效果,而忽视案件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不能做到案结事了,判后答疑工作不认真、不细致;调查研究虚浮,蜻蜓点水,走马观花,调而不研,研而不究,不能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对群众不尊重,做群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