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6
文档名称:

我国商业银行退出法律监管制度完善问题研究.pdf

格式:pdf   页数:56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DF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我国商业银行退出法律监管制度完善问题研究.pdf

上传人:quality 2014/5/10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我国商业银行退出法律监管制度完善问题研究.pdf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湖南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我国商业银行退出法律监管制度完善问题研究
姓名:刘文瑾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经济法学
指导教师:黎四奇
20100401
摘要的资格,根据退出所遵循的原则以及行政权在退出中的地位与表现,可分为行政商业银行退出从最普遍最广泛的意义上是指商业银行丧失经营货币金融业务退出与市场退出,通常又可以根据退出的意愿特征将商业银行的退出分为主动退出与被动退出。商业银行退出的必要性在于这是商业银行参与市场竞争必然要面对的风险。因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商业银行的经营必然要受到市场竞争规律的约束,这样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就需要一种应对优胜劣汰的机制,商业银行退出则为商业银行在市场竞争中被淘汰后提供了通道。但商业银行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企业,它既不同于其他的金融机构,也不同于一般的企业,商业银行退出的“多米诺骨牌вσ约捌渌哂械墓ü残裕沟酶鞴乇鹗钦屑喙芑囟陨业银行退出都持非常审慎的态度。但当这种审慎监管的方式发展到一定程度且缺乏适当的法律规制就可能演化为对于商业银行退出的行政干预,从而阻碍市场竞争规律在商业银行竞争中的作用,造成市场在配置商业银行资源上的低效,甚至可能积聚更大的风险,造成整个金融体系甚至经济体系的危机。我国的商业银行退出基本是行政主导型,主要依靠行政权处理商业银行退出及其相关问题,这使得我国在商业银行退出上的行政干预普遍,行政权的行使缺乏规范性。而我国关于商业银行退出的监管法律规定极不完善,法律体系也不健全,同时现有的法律规定原则性太强,缺乏可操作性。实践中适用的规定大都来源于行政授权性规范性文件,而这些规范性文件之间以及与法律之间又常常存在规定不一致的情形,使得法律对于商业银行退出的规制极为有限。因此,我们应增强商业银行退出监管法律等规范性文件的可操作性,逐步建立一个适应我国商业银行退出的系统性的监管法律体系,同时应建立和完善适应我国商业银行退出的配套保障机制。关键词:商业银行;退出;法律监管;我国商业银行退出监管法律制度完善问题研究Ⅱ
衄甇鉾,,,.瑂.,甋ⅲ.,,..甧琣,琲甌,琯硕仁学位论文
篊;;我国商业银行退:监管法律制度完善问题研究.
第滦髀选题背景与意义.√獗尘.√庖庖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金融业开始进入全面开放的过渡期,年我国金融业全面开放,同时也意味着我国银行业进入全面开放时期,开始参与世界金融与经济的竞争。随着国外银行机构的相继进入,我国银行业面临的竞争日益加剧,与此同时我国银行业固有的问题也不断暴露出来,例如由于我国对银行业长期过度的保护以及银行业基于自身的垄断地位,竞争意识和风险意识淡薄,行政干预过多造成银行不良贷款比重过高,致使银行资产质量低经营风险高。当因为积聚的问题产生的风险无法控制,银行的经营面临极大的困难或者已经无法再维持正常的经营,我们就需要为其选择一种适当的方式在适当的时候退出,适当的方式在于退出的成本少,适当的时候在于使损失与风险控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这种选择最权威的形式即为法律的选择,依靠法律的选择可以充分发挥法律的刚性与柔性。而我国目前的状况是关于商业银行退出的法律缺失或者严重缺乏可操作性,大量的行政措施充斥其中,使得商业银行退出的操作随意、缺乏明确性,法律在这一领域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笔者期望通过该选题的研究,使人们充分认识到法律及其监管在商业银行退出中的必要性以及重要性,更重要的在于使人们认识到我们提倡法律在商业银行退出中的必要性与重要性以及完善商业银行退出相关法律体系,并不意味着商业银行退出的急剧增长或者说我们对商业银行退出缺乏起码的审慎性,恰恰相反,这正表明我们对于商业银行退出具有更为强烈的审慎性,我们在为金融安全与发展做一项长远的规划。因为法律依靠其公开性以及威慑性,不仅在于惩治法律禁止的行为,更重要的还在于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指引与预防。正如日本的反垄断法,其颁布以来真正实施的很少,而这正是由于其提供的指引规范以及潜在的严厉惩罚的威慑,不仅使法律的实施能够以最少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收益,并且在社会成本与社会收益上获得了极大的正外部效应。退出对于每一商业银行来说都是极大的惩罚,因此在完善的商业银行退出法律制度下以及退市的威慑下,商业银行更有可能在法律的指引下自觉的改善经营管理、完善内部控制避免法律规定的退市情形的出现。其次,笔者希望在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寻找到适合我国商业银行退出硕士学位论文
文献综述度之成长》;美国·格拉迪等《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日本铃的法律形式,并能就商业银行退出法律体系的完善提出有益的建议,用以指导实践。商业银行退出监管与商业银行准入与运营监管在整体上构成了商业银行监管的完整体系。就我国而言,相比较商业银行退出监管,商业银行准入与运营的法律监管更为完善与健全,法律规定也更明确与具体,可操作性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