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一起化工企业动火作业事故案例点评
踩踩 0作者:lszhangrg 发表日期:2011-12-15 复制链接 收藏
●案例 
某化学品生产公司,利用全厂停车机会进行检修,其中一个检修项目是用气割割断煤气总管后加装阀门。为此,公司专门制定了停车检修方案。检修当天对室外煤气总管(距地面高度约6米)及相关设备先进行氮气置换处理,约1小时后,从煤气总管与煤气气柜间管道的最低取样口取样分析,合格后就关闭氮气阀门,认为氮气置换结束,分析报告上写着“氢气+一氧化碳<7%,不爆”。接着按停车检修方案,对煤气总管进行空气置换,2小时后空气置换结束。车间主任开始开《动火安全作业证》,独自制定了安全措施后,监火人、动火负责人、动火人、动火前岗位当班班长、动火作业的审批人(未到现场)先后在动火证上签字,约20分钟后(距分析时间已间隔3小时左右),焊工开始用气割枪对煤气总管进行切割(检修现场没有专人进行安全管理),在割穿的瞬间煤气总管内的气体发生爆炸,其冲击波顺着煤气总管冲出,击中距动火点50米外,正在管架上已完成另一检修作业,准备下架的一名包机工,使其从管架上坠落死亡。 
●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该公司在进行动火危险作业时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动火作业过程中未严格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在选取动火分析的取样点、确定动火分析的合格判定标准、分析时间与动火时间的间隔、动火证的办理过程中都存在着严重违章行为,致使煤气总管中残留的易燃易爆性气体,在煤气管道被割穿的瞬间遇点火源而引发管内气体爆炸,导致一名作业人员高处坠落后死亡。 
●提示 
一)、动火作业时公司应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以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二)、应明确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各个人员的职责,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 
⒈动火作业时应科学确定动火分析的取样点、取样数量,以及分析数据的准确性;
 
⒉动火分析的合格判定标准应为: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体积百分数); 
⒊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 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 min,应重新取样分析; 
⒋动火人应参与安全措施的制定、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动火作业的审批人是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最终确认人,应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 
三)、在有多个检修项目同时进行时,应充分分析各项检修项目的危险性及相互间的关联性,对相互间有影响的项目,应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明确作业时的相互协调及注意事项。 
企业安全发展应强化六种意识
踩踩 0作者:yx2183067 发表日期:2010-01-18 复制链接 收藏
从实践看,始终坚持安全第一、安全为天、安全为大、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工作方针不动摇,着力强化“六种意识”是有效预防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保证  
 
面对安全事故给国家和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