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编号: 公益林管护承包合同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甲方:乙方:为更好地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 保护现有森林资源和生态建设成效, 制止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按照辖区林权权利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市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办法》、《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天保工程管护和护林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依法签订公益林管护承包合同。一、森林资源管护对象乙方负责对 共计 亩的森林资源实施全面管护。二、森林资源管护承包期限日至 年 月日,期限为从 年 月个月0三、乙方的职责1、 负责依法开展巡山护林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责任区内森林资源和有关护林标志、标牌及设施设备,主动接受甲方及林业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2、 负责做好森林“三防”工作,即防止森林火灾、防止森林病虫害、防止乱砍滥伐林木,使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区达到“八不准” ;3、 负责保护好野生动植物资源,防止毁林开垦、烧炭、 采石、采砂、采土以及破坏根、茎、花、果、皮、叶、汁和其它毁林行为的发生,制止非法征、占用林地,积极配合甲方及林业主管部门查处林政案件;4、负责做好各种护林宣传(开会、书写标语、发宣传单等),作好护林日志记录,于今年 月 日前交甲方及林业主管部门考核存档;5、 坚持文明护林,不违法违纪,责任区内发生林政案件后要及时制止、保护好现场,并迅速向办;6、 负责按时参加甲方和林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培训和各类会议,并按规定自行缴纳培训费、会议费和其它费用;7、 负责完成甲方和县天保办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8、 负责责任区内的森林资源安全;9、 承包合同期满,不得向甲方和林业主管部门申请任何赔偿和补偿金。四、乙方享有的权利1、 凡履行了本合同规定的职责,完成了森林资源管护任务,并且无违约责任的,经甲方和县天保办根据考评办法检查验收合格的,甲方根据市县资金到位情况,按合同约定的管护面积计算,每年每亩按 元标准向甲方领取管护承包费, 共计 元,包括各类费用包干在内;2、 在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中,遇到非法侵害时,有权请求甲方依法处理,保护合法权益。五、甲方职责1、负责对乙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乙方的七落实 “和"八不准“工作情况;二负责开展月检查、季检查、半年检查和年 1号检查并作好记录,检查结果直接与乙方的报酬挂钩;3、负责落实乙方应得的护林承包费报酬,每年每亩按 元标准计算承包管护费共计 元,、实行一切包干 不再承担乙方任何费用。六、违约责任(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减乙方森林资源管护补助费甲方可以无条件终止管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1、发生毁林开垦、烧炭、铲草皮或者毁林采石、采砂、 采土以及破坏根、茎、叶、花、果、皮、汁和其它毁林行为,或者发生非法征、占用林地不及时制止和报告的;2、 责任区内种植毒品植物不及时制止和报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