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五章金融监管体制金融监管体制是由一系列监管法律法规和监管组织机构组成的体系。金融监管体制是金融监管的制度基础,是金融监管职责、权力分配的方式及组织制度。金融监管是否充分有效与金融监管体制密切关系。**第三章金融监管体制第一节金融监管当局第二节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变迁第三节各主要国家金融监管体系的介绍第四节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演变**第一节金融监管当局一、金融监管当局1、定义金融监管当局是依法对金融业实施监督与管理权的政府机构,是金融业监督和管理的主体。2、特性权威性:其决策具有强制力独立性:直接对政府或立法机构负责,不受干涉公共性:监管权力属于公共权力范畴,代表社会公众利益**第一节金融监管当局3、金融监管当局的组成机构组成机构由各国金融监管体制,即金融监管权力在分配模式上的制度安排决定。集权:央行或其他金融监管部门集权是将金融监管的权利在政府某一部门机构内垂直分配。分权:央行和其他金融监管部门财政部货币政策委员会人寿保险委员会证劵交易委员会分权监管体制中的监管主体之间是平等关系。**第一节金融监管当局二、金融监管当局与中央银行1、中央银行是最早的金融监管当局央行是最早的金融监管当局,而且金融监管本身是推动中央银行制度建立的重要原因;货币发行是中央银行的第一特征,取得货币发行权并对银行业实施监管是早期央行监管的主要内容;央行职能的完善,都是与金融监管目标相关的,中央银行自然成为金融监管的主角。**第一节金融监管当局2、现代中央银行仍在履行金融监管职能1914年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建立标志着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形成现代中央银行的主要功能是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通过宏观调控来维持金融和经济的稳定,金融监管是另一项重要功能;中央银行是一国金融体系的核心,居于主导地位,其实施金融监管具有明显的信息优势,金融监管也是货币政策有效性的重要保障。**金融监管学—冯林第一节金融监管当局3、中央银行金融监管职能分离的趋势金融监管更多的是微观管理活动,而中央银行是国家的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宏观调控使其职责的重心,为了提高货币政策效率和金融监管力度,将金融监管职能从中央银行分离出来,由专门的监管机构行使便成为一种趋势。英国金融监管局、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韩国金融监管委员会、日本金融厅、我国“三会”但是央行仍直接或间接参与监管,其不可能完全脱离金融监管,因为央行依然是最后贷款人,没有监管能力,最后贷款的风险就会增大。**第二节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变迁一、金融监管体制金融监管体制是由一系列监管法律法规和监管组织机构组成的体系。(金融监管模式)监管对象的模式(监管机构设置模式)金融监管体制模式**第二节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变迁(一)金融监管模式金融监管模式:监管机构确定被监管对象的标准,一般分为两种模式:功能监管:按照经营业务的性质来划分监管对象,监管机构针对业务进行监管,如银行业务、证券业务、保险业务优势:协调性高、避免重复和交叉机构监管:按照不同机构来划分监管对象,如银行机构、证券机构、保险机构、信托机构等。优势:易于评价金融机构产品系列的风险、提高功效、降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