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廉政学习材料2:几个反面典型案例的剖析1、“温和腐败”:一个贪官的发明 省麻栗坡县委原书记仕永说:“那些不给就不办事的人是‘暴力腐败’;像我这样,在为人办好事的情况下收点,是温和的,所以我说自己是一个温和腐败的县委书记。”省麻栗坡县委原书记、壮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原局长仕永,因受贿索贿400多万元、贪污50多万元,6月29日被法院一审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50万元。仕永说,自己在受贿贪污这些的时候自认为是正常行为,直到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才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犯罪。为群众谋利的同时也为自己捞仕永说:“我收了人家的,是在为麻栗坡做好事中收的,这是正常的。现在别人都这样,我为什么不这样呢?”客观地讲,仕永知识面广,能力很强。他在为官的20多年里,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群众办了多有益的事情,特别是在他担任麻栗坡县委书记不足6年的时间里,使麻栗坡县发生了较大变化。麻栗坡县是扶贫开发重点县。2002年12月,仕永到麻栗坡县任县委书记时,该县的全年财政收入位居州倒数第二名。面对贫困,仕永因地制宜,采取了若干既可行又见效快的全县经济建设发展措施,大手笔地进行市政建设、房地产和水电开发、矿产资源和林业资源整合等等……经过4年的奋斗,到2006年底,麻栗坡县的财政收入已跃居州第三名。然而,仕永在为民谋利的同时,也大肆地为自己捞。他收受了在麻栗坡县搞开发建设的20多位老板送给的包括“年节礼金”在的400多万元贿赂款;以购买个人用品开成公务开支发票报销的手段,贪污公款50多万元。对于自己的敛财行为,仕永觉得很正常。他直言不讳地对记者说:“因为现在社会上有‘潜规则’。很多人是在损害别人的利益、损害麻栗坡的利益,可我不是,我不存在收了不办事、吃拿卡要,我是正常地履行县委书记的职责。我收人家的,是在为麻栗坡做好事的情况下收的,这是正常的,而且没有损害麻栗坡群众的利益。”当记者问及为什么购买个人用品也要开发票报销时,仕永也很干脆地说:“现在别人都这样,我为什么不这样呢?这也正常呀!”变着式“正常”地敛财仕永敛财式有五种:为人提供帮助、发挥县委书记的核心权力决策作用、去企业调研、直接或间接地开口要、个人购物公家报销在麻栗坡,仕永说话一言九鼎,办事干脆果断,因而人们既怕他,又很服他。他的一位下属说:“仕永威信很高。”仕永就是利用这样的威信,运用他的“协调决策权”、“过问指示权”,一边领导着他的事业,一边变着式“正常”地捞。敛财式之一:为人提供帮助。仕永收受的大部分物都是他在为他人提供帮助后而心安理得收受的。1998年,某在麻栗坡县沿河街街心投资建了一个友谊商场,因影响市容和交通,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在民愤的压力下,2003年初某找到仕永,表示自己愿意拆除,但要求政府给予经济补偿。仕永认为商场拆除有利于市政建设,便同意了某的要求。按照县政府的要求,某按时拆除了商场,拿到了150万元的政府补偿款。事成后没几天,为感仕永的关照,某送给仕永20万元。2005年,在仕永的支持帮助下,某得到了开发沿河街的项目、建设政务楼(回迁楼)的开发权。2006年下半年的一天,某送给仕永15万元以示意。某随着自己利润的增加,又陆续送给仕永70万元。至此,仕永共收受了某的贿赂105万元。敛财式之二:发挥县委书记的核心权力决策作用。在麻栗坡,基本上一切党政大权都集中在仕永一人身上,他就是发挥县委书记定夺事项的核心权力,通过帮人“解难”而收受贿赂的。2005年上半年,麻栗坡县一家木业公司经理某因没有获得木材采伐指标,请求仕永关照。在仕永的协调下,某当年下半年就获得了2000多立米的木材采伐指标。2007年6月,仕永又让县林业局多关照某的木材生意,因而县林业局每年都在正常采伐指标基础上多批给某300至400立米木材。在此过程中,。开发水电是麻栗坡县的一项重要经济发展项目。该县曼棍第五级电站,起初由两家单位和一名个人联合开发。某锌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林某看到开发这个项目很有前途,就找仕永请求参加开发。仕永觉得林某能干,就表态同意。此时,原定开发人已经着手建电站,在仕永“一定要让林某牵头开发,并持有多数股份”的要求下,林某的公司获得了46%的相对控股权。为此,林某4次送给仕永人民币30万元和4000元美元。敛财式之三:去企业调研。仕永经常带领有关部门的领导到一些企业调研,这本来是在正常履行县委书记的职责,关心支持企业发展,而仕永却认为:“县委书记去哪家企业调研,说明这家企业是县委书记关注的,各有关单位对该企业的优惠政策都会相继出台。等这家企业发展上去了,有了好效益,自然就会给关心它的领导送好处。”于是,仕永就把去企业调研作为捞的一种式。2005年,某、骆某在麻栗坡合伙开办了一家咖啡发展有限公司。为了获得仕永对公司的支持和政府的一些优惠政策,二人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