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司艳丽讲义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一、 耕地保护占补平衡瓯则。没有条件开星的,缴纳耕地开星费,专款用于开星新的耕地。(土地管理法第31条)节约使用土地的原则。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在耕地上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HI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土地管理法第36条)禁止闲置和荒芜耕地。(土地管理法第37条)(1) 闲置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菲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处理A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B—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C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冋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2) 闲置耕地的处理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冋发包的耕地。二、 建设用地(一) 征收土地(土地管理法第佔条)国务院批准: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省级政府批准,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其他土地(二) 临时用地(土地管理法第57条)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一般不超过二年(三) 收冋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第58条)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巾请续期或者中请而未获批准的: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饮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注意】因1、2项情形收冋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四) 农民住宅用地(土地管理法第62条)乡政府审核,县政府批准—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中请宅基地的,不了批准。(五) 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管理法第14、15条)1・土地承包经背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Z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本集体经济纽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承包经营的,其权利的取得,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六)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限制(土地管理法第63条)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三、 土地权属争议的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山当申人协商解决:协简不成的,山人民政府处理。【注意】单位之间的争议,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山乡级人民政府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寄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有权提起诉讼。【注意】人民政府的处理是诉讼的必经程序四、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开发1•土地使用权出让(1) ±地使用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规划(第10条)(2) 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111市、县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订方案,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第12条)(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