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十一章其它国际技术贸易方式
第一节国际合作生产和合作开发
一、国际合作生产
(一)合作生产的概念
国际合作生产是指不同国家的企业之间根据所签订的协议,在某项或几项产品的生产、销售上采取联合行动,即双方共同研究、共同生产、互相提供生产中所需要的零部件,共同进行产品的销售并由双方共负盈亏的方式。
(二)合作生产的特点
。
、义务关系主要表现在交换技术、提供劳务和生产成果上。
,分别核算。
(三)合作生产的基本形式
,由一方或双方装配成完整的成品出售。
,并在其指导下,由较弱的一方生产次要部件,并组装成完整产品,在本国市场或国际市场销售。
,按各自的专业分工制造某种零部件、配套件或生产某种产品。在这种合作方式下,技术与设备按技术转让办法和买卖关系处理。
(四)合作生产合同的内容
合作生产合同和许可合同有相同的条款,如侵权与保密、不可抗力、合同的生效、终止和其他条款等。除此之外,合作生产合同还要根据生产合同的特点及形式,对合作双方的合作内容、合作范围、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等加以明确规定。
、配套件和工具的交付
二、国际合作开发
(一)国际合作开发的概念
国际合作开发是指不同国家的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完成一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如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与开发,由当事人各方共同投资、共同参与研究开发活动、共同承担研究开发风险并共同分享研究开发成果。
(1)共同投资是合作开发的一个重要特征。
(2)合作开发的合作各方既可以约定共同进行全部的研究开发工作,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工研究开发。
(3)由于合作开发方式是由当事人共同投资、共同参与研究开发工作,所以合作各方必须积极协作配合研究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最终实现合同的预定目标。
(二)国际合作开发的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技术成果的归属是指因技术成果所产生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归谁所有。而技术成果的分享,是指技术成果和上述知识产权,有谁使用和转让,以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在当事人之间怎样分配。
作为合作开发的技术成果,是由合作开发人共同投资,共同研究开发的,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承担开发风险。
除了发明创造获得的专利权,在技术研究开发中还存在许多专有技术。专有技术也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可以为持有人带来经济效益,可以转让,具有商业价值。
第二节国际工程承包
一、国际工程承包的概念和方式
(一)国际工程承包的概念
国际工程承包是指通过国际劳务市场上的某一方式,譬如通过投标或直接接受委托等,按照一定的条件,承包某项工程建设的项目。这类项目包括:工程项目的设计、制定工程技术经济指标、编制方案、技术文件、预算;购买设备和材料;承担工程项目的建筑、设备的安装、调整和试车,使工程项目达到设计指标等。
在国际承包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包含有技术转让内容,特别是项目建设的后期,承包公司要培训业主的技术人员,提供所需的技术知识,如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等,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行。
(二)国际工程承包的方式
承包公司从外国业主那里独立承包某项工程。这种方式下,承包公司对整个工程项目负责,工程竣工后,经业主验收才结束整个承包活动。工程建设所需的材料、设备、劳动力、临时设施等全部由承包公司负责。
总承包是指一家承包公司总揽承包某一项工程,并对整个工程负全部责任。但是它可以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承包商,该分承包商只对总承包公司负责,而不与业主直接发生关系。国际工程承包上普遍采用总承包的方式。
几家承包公司根据各自所长,联合承包外国的一项工程。各自负责所承包的一部分建设任务,并各自独立向业主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