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医院护理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为深化我院用工制度改革,促进聘用护理人员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调动聘用护理人员爱岗爱院、敬业奉献的热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医院实际,制定本办法。(1)聘用条件及程序:①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②招聘条件:,崇尚救死扶伤精神,自觉遵守录;,品学兼优;;;(助产)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护理(助产)专业执业资格并注册。③招聘程序:,由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制定招聘计划,招聘公司计划外用工并发布招聘信息。、整理应聘人员信息后会同护理部进行应聘资格审查。,成绩合格的,原则上按招聘计划人数两倍确定应聘人员进行基础护理操作考核、面试和体检。、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护理人员名单,经院部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办理。④办理聘用手续:,由总院与其协商订立期限叁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执行期间不办理护士注册变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⑤对在本院实习的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的学生,根据其实习期间工作表现,品学兼优者毕业后可以在总院需求计划内优先聘用,如其当年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成绩公布的次月解除劳动合同。(2)聘用护理人员薪酬和其他待遇:①试用期每月薪酬为铜陵市最低工资标准(今年为800元,以后随铜陵市标准调整而调整),不享受其它待遇。②试用期满轮转期间::录用当年为铜陵市最低工资标准800元/月;从下一年度开始:满一年增资50元/月,满二年增资100元/月,满三年增资150元/月,满五年增资200元/月;:五年以下每年3元,六至十年每年4元,十一至二十年每年5元;:依据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计发。③工资支付:=基本工资÷制度工作日();婚、丧、产假(生育)、探亲假支付基本工资;第一个月病假=基本工资×80%;第二个月病假=基本工资×70%(最低为铜陵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上岗,本人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④其它待遇:。、基本医疗、失业、大病保险,按铜陵市社会保障有关规定执行。。(3)激励机制:①对在本院工作满一年的聘用护理人员,专业理论扎实,技术水平较高,工作成绩突出,确已成为科室及医院的护理骨干,经科室推荐,主管部门考核、医院考察,民主测评,每年按未调整待遇的聘用护理人员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