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P TB 10063 -×× 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C ode for design on fire prevention of railway engineering (报批过程稿) 200 7-×-× 发布 200 7-×-×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发布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C ode for design on fire prevention of railway engineering TB10063 - ××× (报批稿) 主编单位: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施行日期: 2007 年×月×日中国铁道出版社 2007年· 北京 3 前言本规范是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 2005 年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铁建设函( 2005 )第 84 号的要求,在原《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TB10063 — 99 )基础上修订而成。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 认真总结了近年来铁路工程防火设计中的经验, 分析、借鉴了国家防火设计的有关标准, 广泛征求了铁路工程设计单位和公安消防部门的意见, 经多次讨论、协调和审查形成本规范。本次修编, 除对原有内容进行了补充与深化外, 还对专业性质内容相同的条文进行了整合, 按建筑防火技术措施, 重新编排了章节内容。修编后的规范在原规范 9 章的基础上调整为 10 章,主要内容包括: 总则, 火灾危险性和耐火等级, 防火间距,甲、乙、丙类液体及可燃气体管道穿越线路、桥涵、站场, 消防车道, 建筑防火分区和建筑构造, 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 通风和空气调节及防烟、排烟, 电气防火,铁路隧道等。本次标准修订,主要对以下内容进行了修改: 1 增加了规范不适用范围有关内容; 2 修订了机务段、车辆段、动车段(所)等主要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和爆炸、火灾危险环境的等级分区的内容; 3 修改了站台钢结构雨棚可采用无保护措施的条件和范围; 4 4 修订了铁路线路与部分乙类物品库房和露天、半露天堆场及液体气体储罐的防火间距; 5 增加了牵引变电所的牵引变压器与铁路线路、加油站、石油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的防火间距; 6 修订了甲、乙、丙类液体、可燃气体管道与铁路交叉和加强防护的有关规定; 7 增加了旅客车站、口岸站油罐车换装线(库)、易燃易爆品集中的工业站、动车段(所) 、大型养路工区、集装箱和行包基地等设置消防车道范围; 8 增加了旅客车站候车区(室)、集散厅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超过 10000 ㎡的条件和旅客车站内不得设置歌舞、娱乐、放映场所及设置为旅客服务的餐饮、商品零销点条件的规定; 9 增加了动车段(所)检查库防火分区最大允许面积不应大于 20000 ㎡的规定; 10 增加了设置排烟设施和火灾自动报警或装置可燃气体探测装置的场所; 11 增订了在各型车站站台、油品换装线以及隧道洞口布置消火栓的要求; 12 修订了闭式自动喷水灭火装置的地下行李、包裹库房和货物仓库的面积和防火分区面积; 13 增加了客运专线隧道内设置救援通道,紧急出口的规定; 14 增加了隧道内设置报警、灭火及排烟系统的规定; 5 15 增加了 5km 以上隧道内设置事故报警电话的规定; 16 增加了 km 直线隧道和 km 曲线隧道的疏散救援通道设置疏散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的规定; 17 增加了 5km 以上的客货共线隧道配备灭火设施数量的规定。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工程技术人员使用本规范,必须按照“以人为本、服务运输、强本简末、系统优化、着眼发展”的铁路建设理念, 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采用安全、可靠、先进、成熟、经济、适用的新技术,做好铁路工程防火设计。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 总结经验, 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 请及时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寄交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 10 号,邮政编码: 300142 ) ,并抄送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甲 8 号,邮政编码: 100038 ) ,供今后修改时参考。本规范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及起草人: 主编单位: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沈阳铁路公安局主要起草人:李京吴国华刘力进孙瑞昌王谦扬强韩群林卫东杜宝军周四思马玉珍安玉红翟计红王铁山刘叶青赵欣陈兴强李同禧李永增张亚光 6 目次 1总则…………………………………………………………() 2 火灾危险性和耐火等级…………………………………………() 3 防火间距…………………………………………………………() 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