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河南大学民生学院科研奖励办法为进一步调动我院教职工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学术研究和管理工作水平,促进学院内涵发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河南大学民生学院科研奖励办法》。对本院教职工发表的科研论文、出版的学术著作、获批的项目、获得的成果、文艺创作奖、授权的专利等科研成果进行奖励。一、奖励范围1、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是河南大学民生学院,第一完成人是我院教职工者,奖金全额发放;2、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是河南大学民生学院,第一完成人非我院教职工者,按奖励金额的2/3发放。3、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不是河南大学民生学院,第一完成人是我院教职工者,按奖励金额的1/3发放。各类科研成果奖励标准科研成果形式包括:论文、著作(含教材、参编书)、音乐美术作品、项目和奖励五类。(一)科研论文(限第一作者)1、A类(含SSCI、SCI、EI检索论文、《新华文摘》全文转载论文)年终每篇一次性奖励5000元;2、B类,年终每篇一次性奖励2000元;3、C类(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CSSCI来源期刊)年终每篇一次性奖励800元;4、一般核心(北图《中文核心期 刊要目总览》收录)期刊,年终每篇一次性奖励500元;5、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年终每篇一次性奖励300元;(二)学术著作1、在学校规定的30家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按每部3000元的标准奖励主编,其他参编人员(参编6万字以上)分别奖励400元;2、在其他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按每部2000元的标准奖励主编,其他参编人员(参编6万字以上)分别奖励200元。(三)项目(限项目主持人)1、承担国家级科研及部级教改项目,奖励5000元;2、承担省部级科研及省级教改项目,奖励1000元;3、承担地厅级科研项目,奖励项600元;4、承担校级科研、教改及其他合作项目,奖励400元。以上项目在立项当年奖励奖金的1/2,待项目按期完成并通过鉴定或结项后,剩余部分一次性发放。(四)成果奖(限第一名获奖者)1、国家级政府奖:一等10000元;二等6000元;三等3000元;2、省部级政府奖:一等2000元;二等1600元;三等1200元;3、地厅级政府奖:一等600元;二等400元;三等200元。(五)文艺创作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