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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税务局涉税舆情管理办法.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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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税务局涉税舆情管理办法.doc.doc

上传人:crh53719 2016/4/4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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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税务局涉税舆情管理办法.doc.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XX税务局涉税舆情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涉税舆情管理, 创造税收事业科学发展良好的舆论环境, 根据 XX 文件精神, 结合 XX 实际, 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指涉税舆情,是指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络、报刊杂志等各类媒体反映的有关税收工作和部门形象的报道和评论。涉税舆情管理, 是指对上述报道和评论进行宣传引导、监测研判、反应处置和评估总结等具体工作。一、组织领导(一)领导机构市局成立涉税舆情管理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市局领导小组) ,由市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局各科室、税务分局和稽查局负责人为成员, 负责全局舆情管理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指导等工作, 并对重大舆情进行集体研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以下简称市局舆情办) ,设在市局办公室, 主任由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兼任, 市局舆情办负责牵头组织全局舆情管理与联络人员队伍, 对舆情的进行日常监测, 对舆情信息进行搜集、记录、整理、报告、报送及反馈,对舆情处置进行后续跟踪、评价及总结。(二)人员队伍建立健全涉税舆情管理员和联络员队伍, 负责涉税舆情的管理处置和宣传引导等具体工作。市局办公室和信息中心各确定 1 名涉税舆情管理员, 其他各科室、各税务分局和稽查局分别确定 1 名涉税舆情联络员。涉税舆情管理员和联络员在市局领导小组及市局舆情办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二、工作机制(一)宣传引导办公室牵头,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与电视广播、网站论坛和报刊杂志等有关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 充分借助新闻媒体的资源优势, 认真宣传国税工作和形象, 积极参与社会公众互动, 引领涉税舆论的主流观点, 争取社会各界的工作理解和支持。同时, 要充分利用国税网站宣传的主阵地和主渠道作用, 不断深化政务公开, 保持信息畅通, 做好面向广大纳税人的税收宣传和政策培训, 树立良好部门形象。要规范和统一各类涉税信息发布, 从源头维护涉税信息安全。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严格规范执法, 优化纳税服务, 加强税收征管, 抓好廉政建设, 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 积极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二) 监测研判 1 、监测预警。建立媒体网络舆情预警机制,各部门对日常工作进行舆情风险评估, 对有可能引起媒体关注、炒作的案件、事件,应当及时通知本口的舆情管理员或联络员, 做好登记、备案,进行提前关注、监控,事件化解后应在 3 日内进行注销。 2 、监测对象。监测范围为各主要电视广播媒体、主流报刊杂志、门户网站、政府网站、新闻网站和网络论坛等发布的有关的报道、帖子和相关跟帖,主要包括:人民网、新华网、搜狐网、新浪网、百度贴吧、天涯社区、 19 楼社区、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及其他有较大影响的网站。 3 、监测内容。监测内容包括涉及我局税收征管、纳税服务、行政管理、行风效能和干部个人等容易被炒作的敏感内容,以及税收工作中的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 4 、监测要求。涉税舆情管理员应当每天至少 1 次对相关媒体进行浏览和搜索, 并做好监测记录, 发现舆情即时上报主管领导和市局舆情办。对媒体网络舆情的监测实行零报告和周报告制度, 特殊时期实行日报告制度, 并严格按照规定, 周报告在当周五、日报告在当日下午 4 点前报告至市局舆情办。 5 、舆情研判。各涉税舆情联络员要将本单位监测采集的舆情信息及时填写《涉税舆情提交单》( 附表 1) 并报送市局舆情办。市局舆情办整理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