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协议编号:三方合作框架协议开发区管委会与A公司与B公司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年1月签署。甲方:开发区管委会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乙方:A公司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丙方:B公司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鉴于1、开发区管委会,是负责开去区开发建设管理、城市管理、服务等工作的管理机构,代表市政府对区域实施统一行政管理。2、 A公司,是一家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为国资委下属的国有企业,受管委会委托,负责土地整理开发建设。3、 B公司,是一家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为国资委下属的以地产为特色的综合地产开发企业集团。为此,甲、乙、丙三方在充分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相关合作事项达成如下框架协议:1、定义示范区:本协议:系项目开发合作框架协议。本项目:系指合作项目。管委会:系指管理委员会。:系指A公司与B公司合作项目的战略规划、产业研究、城市规划及示范区概念性总体规划研究与调整,最终形成项目研究报告等前期工作而共同成立的公司。:系指A公司与B公司成立的前期公司完成本项目的报批及立项手续后,通过股东增资的方式设立的承担具体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招商、运营工作的建设开发公司。:系指本项目选址范围内,项目公司拟获取并进行建设开发的地块。2、 合作地块本项目合作地块位于:3、 合作内容与模式甲方授权乙、丙共同成立的前期公司开展合作地块的战略规划、产业研究、城市规划及示范区概念性总体规划研究与调整,最终形成项目研究报告并获得政府批复。由乙丙双方共同出资设立的项目公司负责具体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招商、运营。各方同意前述合作内容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各自承担相关职责,分阶段进行实施。设立前期公司乙丙两方同意共同出资设立前期公司,负责示范区合作项目的前期工作。前期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万元,乙丙两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其中:乙方出资万元,股权比例占%;丙方出资万元,股权比例占%。双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15】日内签署公司设立协议与章程,并在前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一次性全额缴付出资。前期公司筹备期间的业务费用乙丙双方暂按49%:51%比例承担,待前期公司成立后,筹备期所有费用经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后,转由前期公司承担,前期公司应及时向乙丙两方返还已垫付的费用。前期公司不能成立时,已支付的相关费用由乙丙两方按%:%的比例分担。前期公司的各项制度体系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应按公司章程、国有控股、**市国资委、**市国资委、国有企业的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干部管理、组织机构设立和工作开展。前期公司董事会由人组成,其中乙方委派人,丙方委派人;董事长由乙方委派的人选担任;董事会设副董事长一名,由丙方委派的人选担任。前期公司组建高管团队,设总经理一名,并根据工作需要设副总若干名,设财务总监一名。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前期公司的总经理由丙方推荐,董事会聘任,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兼任公司副董事长。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推荐权由乙丙方在签署公司章程时另行约定。公司召开董事会选举或更换高级管理人员时,双方均保证各自所推荐的董事对对方所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表示同意。前期公司成立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前期公司解散:(1)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终止本项目的合作;(2)因不可归责于本协议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