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全工作实施意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 2016 〕 23 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我市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近年来,我市通过采取一系列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 全市安全生产保持了基本稳定的态势, 安全工作实施意见。但随着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我市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很大压力。具体体现在: 建筑施工进入高峰期, 高、大、难、深项目明显增多;大量外来务工人员缺乏安全生产常识,自我保护能力较弱;许多中小企业安全管理薄弱,安全生产水平不高,潜在的安全隐患比较多。各区县、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和把握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做好我市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工作思路,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 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进一步提升我市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二)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全力压减一般事故的工作目标,层层建立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工作责任制,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实施重点监管,严格责任追究,落实考核奖惩,做到制度保证严密有效、技术支撑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严肃认真。三、严格企业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企业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经公示后要严格实施,特别是中小企业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管理。加强对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企业,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二)严格执行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企业要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高危行业企业在每周、一般企业每两周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并登记建档。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对于工艺设备方面的重大隐患,要立即停产整改,经安全评价确认企业工艺不成熟的,严禁投入使用,评价结果必须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 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坚决不得复产。(三)严格执行领导轮流现场带班制度。企业生产过程中, 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轮流现场带班,特别是双休日、夜间和节假日连续生产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领导轮流现场带班制度;从事危险作业的,企业有关领导必须实施现场管理。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或现场管理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四)严格执行职工安全培训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