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修订介绍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总工室二○○八年十一月《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调整了分类的定义和含义■特别加强对未成年人在地震突发事件中的保护n建立健全全国的防灾救灾应急系统■增加了地震避难场所建筑、电子信息中心建筑的要求■扩大了公共服务设施建筑人群的应急保护范围■修改了某些行业相对落后的技术术语调整了分类的定义和含义■:■1特殊设防类:指使用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筑。简称甲类。■2重点设防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筑,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简称乙类。调整了分类的定义和含义n3标准设防类:指大量的除1、2、4款以外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建筑。简称丙类。4适度设防类:指使用上人员稀少且震损不致产生次生灾害,允许在一定条件下适度降低要求的建筑。简称丁类。调整了分类的定义和含义■(、乙类、丙类、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甲类建筑应属于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筑,乙类建筑应属于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建筑,丙类建筑应属于除甲、乙、丁类以外的一般建筑,丁类建筑应属于抗震次要建筑。)调整了分类的定义和含义■对于分类的内涵,,从设防要求上予以明确的区分。■本次修订,进一步突出了设防类别划分是侧重于使用功能和灾害后果的区分,并更强调体现对人员安全的保障■所谓严重次生灾害,指地震破坏引发放射性污染、洪灾、火灾、爆炸、剧毒或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露、,幼儿园、小学、中学的教学用房以及学生宿舍和食堂,抗震设防类别应不低于重点设防类。(,人数较多的幼儿园、小学的低层教学楼,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乙类。这类房屋采用抗震性能较好的结构类型时,可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二特别加强对未成年人在地震突发事件中的保护2004年版的分类标准中为保护地震时自救能力较弱的人群,明确规定人数较多的幼儿园以及小学教学楼提高抗震设防类别的要求。本次修改将“人数较多”取消了,所有幼儿园、小学、中学的教学楼、宿舍、食堂的抗震设防类别均应提高。三建立健全全国的防灾救灾应急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三级医院中承担特别重要医疗任务的门诊、医技、住院用房,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特殊设防类三建立健全全国的防灾救灾应急系统2二、三级医院的门诊、医技、住院用房,具有外科手术室或急诊科的乡镇卫生院的医疗用房,县级及以上急救中心的指挥、通信、运输系统的重要建筑,县级及以上的独立采供血机构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3工矿企业的医疗建筑,可比照城市的医疗建筑示例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