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病历质量控制管理制度监控组织设立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分管院长任主任,并下设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确立病历质量管理目标;对全院病历质量进行全程监控;对重大病历质量问题进行研究处理;对病历质量进行督促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各科室成立病历质量监控小组,科主任任组长,三至四名高年资主治及以上医师任质控医师,护士长或高年资护师任质控护士,全面负责本科室本科室病历质量,主要职责:确立本科室病历质量管理目标;对本科室病历质量进行全程监控;对本科室病历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病历书写规范严格执行河南省卫健委《河南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最新版)的有关要求。打印病历应符合卫生部《病历书写规范》(最新版)的相关要求。医师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入院记录后,要求必须有病史陈述人对所提供的现病史的真实性签字认可。在入院记录最后的初步诊断的左边,记录“所述内容记录属实,患者或家属签字,年月日”,或盖有同等字样的章。电子病历应符合卫生部《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卫医政发【2010】24号)的相关要求。病历质量控制标准执行河南省卫健委《河南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最新版)中的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四、病历质量控制范围包括:门(急)诊病历,运行病历、终末病历。病历质量全程监控流程基础教育质量控制新职工入院教育期间,医院统一安排关于病历书写规范、病案质量评定标准等有关内容的教学课程。各科室或主管医师对新入科室的人员等讲解病历书写规范和本科室病历书写要求。医院每年组织一至二次全院性的病历书写规范讲座。环节质量控制主要由科室病历质量监控小组负责。病历环节质量是从源头上把好病历质量,使病历质量监控从事后检查向事前预防转化的关键。科室应加强病历形式过程中的管理,按病历书写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病历的书写、打印、签字等内容。出院病历应由三级医师、监控小组人员、科主任检查合格后送达病案室。严格执行三级医师负责制住院医师严格按照卫健委《河南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书写病历。(2)主治医师负责指导并检查住院医师的病历书写质量,及时纠正缺陷。在病历首页签字时应认真检查整份病历质量。(3)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负责检查运行病历质量;认真审核每份出院病历质量,确保每份出院病历质量合格。(或死亡)后,主管医师应按规定在二十四小时内填写出院(死亡)记录、病历首页等,并检查病历书写质量和各种记录、辅助检查报告单是否齐全,补充完善后签字。质控医师根据“住院病历检查评价标准”进行检查评分,确保病历质量合格后,在病历首页“质控医师”栏签字。值班护士要检查护理相关病历内容,按规定排列顺利整理病历,并在病历首页“质控护士”栏签字,将合格病历送交病案室。归档后的病案内容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