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南政办发〔2018〕20号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湖区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的通知嘉兴科技城、湘家荡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市直南湖各单位:《南湖区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南湖区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为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全面提高供给质量,根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发〔2012〕9号)、《浙江省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浙政办发〔2017〕72号)、《嘉兴市质量发展“十三五”规划》(嘉政办发〔2017〕15号)和《嘉兴市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嘉政办发〔2017〕7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总体要求以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紧扣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突出质量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持续深入打好“三强一制造”转型升级组合拳,加强标准、质量、品牌和公共服务、质量技术基础、制度等供给,推动质量品牌梯度培育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水平。——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明显提高,总体质量达到。在“品”字标“浙江制造”区域品牌、重大工程等领域达到,培育、发展质量领军企业、优势产业和消费者青睐的产品和服务。建立较为完善的品牌培育、发展与保护机制。培育标准先进、品质卓越的“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企业。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健全完善,优质资源共享机制逐步健全,公共服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更强,社会满意度、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全面提高。到2019年,规模以上企业主导产品采标率稳定在70%以上,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服务业满意度达到80%。培育市级以上政府质量奖企业1家、“品”字标“浙江制造”认证企业2家、省级以上服务业品牌2个、浙江工业名牌产品2个。装配式建筑占新建筑比例30%,新增省优秀工程奖2个。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6%,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60%。——质量建设基础更加稳固。标准化和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技术基础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质量技术基础更加稳固。政府对质量工作的要求和企业经营管理者、企业员工的质量意识明显增强,工匠精神得到弘扬,质量人才梯队建设更加成熟,全民质量素质不断提升。到2019年,主导制定“品”字标“浙江制造”标准4个,制定服务业地方标准1个。——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质量宏观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不断优化,监管能力、效率和精准度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在质量建设中的组织、协调、服务和自律功能逐步增强,社会监管、舆论监督更加科学有效,质量保险等多元救济机制逐步建立。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维护质量的社会环境逐步形成。二、主要任务(一)实施标准提档升级行动。。开展传统产业标准提升工程,以先进标准引导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逐年提高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比率。鼓励新兴产业成立标准联盟,制定达到的团体标准。开展消费品标准提档专项行动,推动家用电器、箱包产品等重点行业开展与国际先进标准关键指标对标工作,推动重要消费品内外销产品与发达国家“同线同标同质”。推进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探索新型监管服务模式标准化。(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商务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支持发展低能耗、低排放、高附加值产业,统筹协调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试点相关工作。引导优势企业对标达标,开展绿色产品认证。(责任单位:区农经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商务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鼓励出口龙头企业以标准“走出去”带动产品、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指导重点出口产业和企业积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责任单位:区经信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经局)(二)实施质量提升共治行动。。深入推动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建设,提升区域总体质量水平。围绕《嘉兴市南湖区质量发展“十三五”规划》重点领域,组织实施质量提升示范项目,树立质量标杆,不断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实施质量管理升级计划,以各级政府质量奖为载体,引导企业实施卓越绩效评价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广泛开展质量控制(Q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