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侦查现状及热点难点讨论目录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正式启动、警察的权益保障刑侦工作职业化建设四、侦防机制改革的交锋●/五、对“命案必破”口号的争论六、对犯罪心理痕迹及犯罪心理的研究七、利用电信技术发掘侦查线索八、由“从供到证”到“从证到供”九、以信息引导侦查s十、多发性侵财犯罪打击能力的提升打击刑事犯罪和执法一体化十二、侦査与技术关系的处理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正式启动●进展情况:2003年10月,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被纳入十届全国人大五年立法规划。标志着再修改正式启动。●庄要主张及交锋:理想主义主张;现实主义主张评价:不管是前一主张,还是后一主张均存在着片面性。正确的做法是:在刑事诉讼法修改日程日益迫近的情况下,在立法准备上必须实现三个重要的转向:在立法目标上,从关注单一价值取向转向寻求多元价值取向的平衡即从仅考虑注重保障犯罪嫌疑人人权向既保障犯罪嫌疑人人权又能有效打击犯罪,既保障犯罪嫌疑人人权又保障被害人、证人权益等转变。在立法主张上,从必票性论证转向可行性探讨。即不能只讲与国际接轨,而不从我国的实际出发。不能只讲必要性,而不讲可行性。盲从是十分可怕的在立法技术上,从理论阐释层面转向操作实验层面。即应着重转向可操作性研究但令人担忧的是,时至今日,大多学者所关注的仍然是“人权保障”这单一价值取向,仍在书斋中进行着必要性论证和理论阐释,依然将英美法系国家的刑事诉讼法作为其立法主张的主要根据,而较少关注对多重价值取向的兼顾,很少涉及对立法主张的可行性论证和可操作性实验。修改可能涉及的内容1、沉默权制度的确立。再修改必然涉及沉默权制度的确立问题2、建立自白规则。将过去“抗拒从严”的提法废除,保留“坦白从宽3、增加录音录像制度。指的是讯问过程中的录音录像●4、扩大律师介入时的权利。5、对一次性连续讯问的时间进行限制6、规定禁止夜间讯问制度。●7、将鉴定权赋予当事人,尊重他们的选择权利。8、将鉴定机构独立于司法机关之外。9、非法证据排除。10、庭前证据展示制度。保障律师的阋卷权、先悉权。12、建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13建立警察出庭制度。14、秘密侦查合法化15、警检一体化。16、监管部门分离出公安机关。17、其他。对侦查工作可能产生的影响●侦查的难度将会加大,侦查办案的人力成本、物力成本、财力成本、时间成本将会提高。有一定比重的案件在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之后的新制度、新规则之下则难以破获。2005年10月提交全国人大立法参考简况●2004年6月开始研究,经过1年3个月的调查研究完成。目前唯一交人大立法参考的版本●共8篇,461条。比96版本多236条。第二篇为证据,第三篇为侦查。立案不再作为单独的诉讼阶段。●侦查这一篇,原47条,现8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