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山林承包合同发包方:身份证号地址(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身份证号现住址(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加强林地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发展农业经济,合理利用林地资源,提升农户增收。甲方经群众讨论通过,决定将位于地方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一、承包用途:用于发展林下养殖。养殖过程以不损害甲方直径有用林木的情况下进行,乙方只有在承包范围内的荒山、坡地等地方并且在不损坏原有树木的情况下可种植适当的树木(在承包期内)。二、承包范围(以甲方办理的《林权证》复印件签字为准)。承包的树林用于发展林下养殖,所以,承包的空间为林下空间,不影响甲方发展林木经济。甲方必须保证转让给乙方的树林部分不得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甲方的活动不得影响乙方的经营活动和安全。三、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四、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为:以人民币计一年元整,大写圆整,租金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支付一次,一次支付一年的租金。五、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之前已有树木无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六、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乙方办理相应的证件,办理证件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七、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八、乙方承包的山林,如遇国家及政府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时,土地和原有树木的补偿费归甲方所有,乙方的青苗补偿费、地面附着物的补偿归乙方所有。另外山林所有惠农补贴归甲方所有(除项目补贴)。九、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毁坏甲方现有的有用林木,如有毁坏,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按市场价值进行赔偿。十、乙方承包的山林如甲方需要建设用地时,必须征得乙方同意,在不损害乙方利益时方可进行,否则视为违约。十一、甲、乙双方协议乙方可以修建的临时性住房为:(甲乙双方签字照片位置和范围为准)。十二、违约责任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