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建立小学语文、数学兼职教研员制度的
通知
各镇中小学,县直学校:
现将县科教局《兼职教研员制度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学校按分配的名额择优推荐小学语文、数学兼职教研员,并将推荐表于8月28日前上报局人事股,以便聘任并重新安排工作。
附件1:2006学年小学兼职教研员推荐数量分配表
附件2:小学兼职教研员推荐表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乳源科教局兼职教研员制度实施细则
我县是广东省第二批以校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基地,为切实加强校本教研制度建设,稳步推进新课程实验,深入开展再学洋思活动,促进我县教育的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我县小学语文、数学两个学科试行兼职教研员制度。
一、兼职教研员的基本条件
热爱山区教育事业,师德优良,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教学实绩好的骨干教师,教龄5年以上(含5年),年龄:男,45周岁以下(含45岁),女,40周岁以下(含40岁);身体健康,小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含一级);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有完整的小学任教经历或曾担任小学毕业班教学任务两年以上。
二、工作性质与职责
兼职教研员是科教局派出的校级专业技术指导人员,其工作性质属于业务范畴,高于同伴互助,低于专家引领,属于行家指引。兼职教研员以校为本,教学与教研相结合,除担任一定工作量的学科教学任务外,还必须在加强教研组(备课组)建设、新课程理念的落实、再学洋思活动的开展等方面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作用,积极探索提高课堂教学有效性的途径,促进青年教师的专业成长,在学校“创特色、出名师、上质量”上与乡镇教研员一道在全区发挥积极辐射作用。
三、组织管理
每学年初,学校按要求推荐兼职教研员人选,报人事股审查备案,颁发兼职教研员聘书,聘期一年。聘任期间,由科教局重新安排工作,
并根据教学需要分配到一所山区学校任教,担任学校学科教研组组长或备课组长,由新分配单位每学期提供200元的资料费,并同时享受原单位和新分配单位工资外的奖金福利。聘任期满,需撰写年度调研报告交教研室,教研室将对兼职教研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并记入业务档案。
四、工作要求
1、兼职教研员要做学,把所在学科教研组(备课组)打造成学习共同体。
2、兼职教研员要带头上好研究课与示范课,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