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挂名法定代表人免责协议甲方:重庆公司大股东名字身份证号:乙方:成都恒联睿筑房地产营销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丙方:成都恒联同创房地产营销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方:身份证号: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和丙方系 重庆鲁邦 公司的实际投资人,乙丙双方拥有 重庆鲁邦 公司的共同经营管理权,享有重庆鲁邦 公司财产的所有权、处分权,甲方为乙方的法定代表人,甲方与 、 同为重庆鲁邦公司的股东,且甲方作为该公司实际法定代表人全面主管公司业务,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甲方特委托丁方作为该公司挂名法定代表人,即公司工商登记的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现秉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一、委托内容甲方自愿委托丁方作为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并代为行使相关权利,丁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相关权利。甲方作为公司的实际法定代表人,享受《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实际权利及义务; 丁方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没有实际权利义务,仅是工商登记形式上的法定代表人。二、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作为重庆公司的实际法定代表人,享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实际权利及义务。2、甲方作为重庆 公司的实际法定代表人,有权根据本协议对丁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3、 甲方认为丁方不能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丁方的委托;4、甲方按本协议约定一次性支付丁方报酬 5000元;5、 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与丁方无关,因公司经营活动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但丁方有过错的,需由丁方承担连带责任。三、 丁方的权利和义务1、 丁方有权获得本协议约定报酬;2、 丁方作为公司的挂名法定代表人,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授权和委托完成相应事项,不得有任何越权代理行为;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丁方不得转委托该事项;4、 丁方不得利用挂名身份或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或侵吞公司资金、财物,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5、 丁方不具有对公司财产的实际支配权和公司经营管理权,也不具有公司人事处分权。四、保密条款协议四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