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扬州大学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班主任绩效考核及奖励办法(试行)
扬州大学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班主任绩效考核及奖励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发挥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院学风和班风建设,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班主任绩效考核和奖励的原则
1、分年级考核原则。根据教育计划实施情况,分年级确定相关考核内容。
2、分指标考核原则。根据影响程度不同,分为核心指标、重要指标和一般指标。
3、分等级奖励原则。绩效考核分优秀、良好和合格三个等级,所占比例分别为30%、50%和20%。绩效考核优秀的班主任奖励1000元,良好的班主任奖励600元,合格的班主任奖励300元。
二、班主任绩效工作考核时间及程序
每年10月份由院学工办对上一学年班主任绩效工作进行考核,并上报学院审批公布。
三、班主任绩效考核的具体标准
1、班主任基础工作考核满分为32分,具体考核标准见附件一。
2、班主任绩效考核标准见附件二。
3、绩效考核结果由基础工作和绩效工作两部分考核结果组成。
四、班主任绩效考核结果与教师评奖评优和职称晋升挂钩,考核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扬州大学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扬州大学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
2006年11月2日
附件一
班主任基础工作考核标准
序号
基础工作考核指标
基础工作考核要求及标准
基础工作
分项得分
基础工作得分
1
班主任会议及其他活动
按时参加院或系学工办的有关会议或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事前须向院或系学工办请假,事后须主动到院或系学工办了解情况。因故事前请假、但事后未主动了解情况视同无故缺席。
每一学期出勤率90%以上的得8>4分。
每一学期出勤率80%以上的得2分。
每一学期出勤率低于80%的酌情得分。
2
班级工作情况交流
平均每周向所在系学工办交流一次班级工作。
每学期15次以上的得4分。
每学期10次以上的得2分。
每学期10次以下的不得分。
3
主持召开班会
每月主持召开班会一次,班会内容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并结合本班实际确定,做到要求明确,措施有力。
每学期3次以上的得4分。
每学期2次以下的得2分。
4
班级学生干部培养指导
每月召开—次班委会和团支委会联席会议,听取汇报,研究、指导和布置工作。
每学期3次以上的得4分。
每学期2次以下的得2分。
5
主动与学生谈心
经常深入学生,主动谈心,了解和掌握思想动态,指导他们解决问题。
一学期个别谈心人数达班级学生
2/3者,得4分。
一学期个别谈心人数达班级学生
1/2者,得2分。
一学期个别谈心人数达班级学生
1/4者,酌情得分。
6
检查学生自均每月到教室、图书馆等学习场所检查学生早、晚自习二次。
每学期6次以上者,得4分。
每学期5次以下者得2分。
每学期3次以下者酌情得分。
7
检查学生宿舍情况
平均每周到学生宿舍了解检查一次。
每一学期达到15次以上者,得4分。
每一学期达到10次以上者,得2分。
每一学期低于9次以下者,酌情得分。
8
参加学院安排的值班
参加学院安排的值班,并认真履行职责。
达到要求,得4分。
基本达到要求,得2分。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班级名称,班主任姓名。考核时间: 年月日
附件二
第一学年班主任工作绩效考核标准
序号
绩效考核指标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