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仙游县中小学校绩效考核办法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征求意见稿)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福建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9]113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校及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闽教人[2009]74号)精神和要求,为促进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学校管理,推进以法治教,全面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现结合实际,就我县中小学校提出(小学指中心小学,含县直学校,下同)绩效考核办法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促进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办学效益,着力构建符合教育管理,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学校绩效考核评价制度。
二、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办学规律和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重要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和师德放在首位,注重学校全面发展和队伍建设、办学实效等方面的实绩。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全体教职工全身心投入学校教育教学的管理当中,引导教职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管理能力和水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5、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统一。
三、考核主要内容
主要考核学校在办学方向、依法治校、内部管理、队伍建设和办学成效等方面的实绩(详见《福建省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指导方案》)。
四、绩效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绩效考核工作按规定程序与年度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结合进行。遵循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阶段性评价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多个评价体系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考核程序
(1)学校自评。根据学校主管部门要求,学校进行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填写考核的相关表册。
(2)民主测评。学校领导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内对本学年度学校工作进行述职。学校主管部门考核领导小组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内对学校工作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社区(乡镇、街道)相关领导和家长代表的意见。
(3)综合评价。综合评价通过听、看、查、访等形式全面考核学校工作。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按照考核标准,结合平时工作,逐校撰写考核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学校本学年度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4)确定等次。考核报告经县教育主管主管部门审查,确定学校考核等次。
五、绩效考核结果与运用
(一)学校绩效考核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