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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工作室、骨干教师工作点建设及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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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工作室、骨干教师工作点建设及管理办法(试行.docx

上传人:江湖故人 2020/9/21 文件大小:3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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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工作室、骨干教师工作点建设及管理办法(试行.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附件1:北仑区特级教师工作站、名师工作室、骨干教师工作点建设及管理办法(试行)为充分发挥名优骨干教师在深化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中的指导、示范和榜样作用,进一步规范特级教师工作站、名师工作站、骨干教师工作点(以下简称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建设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性质宗旨(一) 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是在区教育局管理和指导下开展工作的非行政性的学术机构,是由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各类名优骨干教师、学校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共同组成的,集教学、科研、培训等职能于一体的教师合作共同体。(二) 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以名师为引领,以学科为纽带,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指导,旨在搭建促进中青年教师专业成长以及名师白我提升的发展平台,既促进学校教研组建设,又打造一支在全市乃至全省学科教育领域中有成就、有影响的高层次教师团队。第二条职责任务(一)培养、培训优秀教师。工作室的基本目标是促进教师素质全面提升,带徒研修员业务水平在现有基础上相应提升一级或成为在某一方面学有专长、术有专攻的知名教师。(二)开展课题研究。以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学科导师专长为基础,以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工作周期内至少要完成一个区级以上研究课题并取得相应成果,撰写出一定数量的高质量论文或专著,促进学科教学的理论建设。(三) 推广教育教学成果。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应以论文、专著、讲座、公开课、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专题记录片、现场指导、观摩考察等形式在全区范围内介绍、推广。工作周期内,学科导师应带领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有关成员开设一定数量的区级以上公开课、培训讲座或教学论坛(报告会、研讨会)。(四) 开发、整合教育教学优质资源。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要结合新课程实施,根据本学科特点和本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工作目标,系统地建立教育教学资源库,重视开发空中课堂,使之成为工作动态发布、成果辐射推广和资源生成整合的中心,通过互动交流,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五) 推进建室(点)学校教研组建设。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的学科导师应重视建室(点)学校教研组建设,协助制定教研计划,引领日常教研活动,推进教研组成员共同成长。第三条组织机构(一)区教育局成立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加强对名师工作室的管理,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中分管师训工作副局长为常务副组长。人事科、教研室、教科所、计财科、师训中心等有关人员为成员。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师培训中心,任命主任、副主任各一名,负责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日常管理。(二)全区设立一个特级教师工作站,由一名知名特级教师担任站长,特级教师工作站下设若干个特级教师工作室,由取得浙江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教师担任学科导师。(三) 每个街道(乡镇)均成立一个名师工作室,以街道(乡镇)命名,每个高中设一个名师工作室,以高中命名,名师工作室下设若干个名师个人姓名命名的名师工作室。街道和高中名师工作室由取得北仑区名师及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担任主任,名师个人姓名命名的工作室由命名教师担任学科导师。(四) 骨干教师工作点每个学校各设一个,以学校命名,由取得北仑区学科骨干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担任主任,每个工作点下以学科为单位,成立若干个学科研修组,由区学科骨干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担任学科导师。(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