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枣阳市寄宿制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及成本核算暂行办法为规范学生食堂财务管理,合理控制饭菜价格,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小学会计制度》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及成本核算的意见》 [鄂教财(2011)4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枣阳市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枣教发(2009)13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拟定〈〈枣阳市寄宿制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及成本核算暂行办法》 。一、 组织领导及人员职能各寄宿制学校校长对食堂管理负总责,分管校长(主任)负直接责任,司务长负具体责任。因食堂工作主要与钱物打交道,所以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作风正派,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年龄不宜偏大。食堂工作要因岗设人、因岗定责、相互监督;仓库采购员、保管员、领料员、会计人员等岗位应分设,不得一人兼多职。(一) 分管校长(主任)职责:负责学生食堂所有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搞好饮食安全卫生、室内外环境卫生;研究食堂的经营管理方案,组织协调好食堂人员分工,充分调动从业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对锅炉房及食堂水电、气、油和各种电器设备维护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听取师生、家长及有关部门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并采取合理措施,加以改进。(二) 司务长职责:协助分管校长(主任),主抓食堂各项工作;按时召集食堂管理例会;对食堂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特别在食堂的物品采购、保管、加工及学生就餐等环节实行全程监督,对食堂的环境卫生和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进行重点监督;关注食堂服务质量和就餐师生的意见,适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协助做好成本核算及效益分析工作;负责索取各类物资供应商的资质和采购物品的合格证、检验报告等;有计划地组织好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思想工作和考勤记载。(三) 食堂厨师长(炊事班长)职责: 负责食堂操作间的全面工作;负责制定每周食谱,并根据食谱和仓储情况列出每天采购清单;负责原料的清洗、加工、配餐、销售各环节的监管工作;负责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和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及时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健康知识培训;组织好每餐的开饭和收尾工作。(四) 食堂会计职责:受总务处及学校会计领导,负责食堂的财务管理、成本核算、财务档案管理;遵守各项收支制度,合理使用资金;正确使用借贷记账法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按制度规定,对会计档案登记造册,建立会计档案目录,并有序分类管理,排列整齐,资料齐全;认真填写会计凭证,内容齐全,登记及时准确,做到帐表据实四相符;及时做好每月的结帐工作,对赢利及亏损均查找原因,报表及文字说明及时准确。自觉接受各级各部门的检查监督,如实提供资料和反映情况,并按月公示 〈〈食堂资产负债表》、〈〈食堂经营收支情况表》、〈〈食堂库存材料表》。(五) 食堂采购员职责:及时与厨师长(炊事班长)沟通,(2人以上)准时完成食堂物品的采购工作,确保食堂经营正常开展;对食品安全负责(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 ,采购的物品(生鲜菜除外)必须有兰名”(厂名、品名、产地名),三期”(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期),兰证”(卫生或经营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生鲜菜必须坚持招标采购或集中定点采购,做到货比三家,价格合理,优胜劣汰;及时索要购物票据;定期向食堂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