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工龄工资管理制度一、 制度目的:为尊重员工为企业发展创造价值和作出贡献, 同时为降低员工的流动性,加强人员的稳定性,激励员工与企业同发展共命运的主人翁精神,在公司效益不断提高的情况下,特推行工龄工资制度,给在公司长期服务的员工增加相应的福利, 实现利润共享。现将工龄工资的具体计算标准作以下规定。二、 适用范围:所属公司全体员工(除销售部、电子商务部。本办法为统一标准,不论职位级别)三、 具体办法:工龄工资设定标准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后经考核合格后的员工可加工龄补助为¥120元整。(在基本工资基础上加工龄补助,第二年在上一年度工资总额上加120元)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员工经考核合格后每月工龄工资为¥120元整。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假累计超过30天者,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总经理特批的除外)。员工辞职后乂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试用期间不计算工龄。例如:A员工于2010年5月18入职,试用期为一个月,转正基本工资为1200元每月,到2011年6月19日每月工龄工资为120元,如此类推,至V2012年6月19日,每月工资为1320元,每月工龄工资为120元。之后维持每年递增120元工龄工资的标准。四、 其他规定:1、 凡在2014年3月5日前入职的员工,均统一按一年工龄标准计算,并从2014年3月5日开始续算新一年工龄;2、员工连续请假(不含有薪假、补休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假累计超过20天者,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3、 员工辞职后乂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五、 执行时间和方法:1、 本工龄工资管理制度从2014年3月5日起开始执行;2、 工龄工资随每月基本工资一起发放。六、 此工龄工资制度不影响公司的其它调薪政策。七、 本管理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经总经理审批通过,解释权归属公司总经理和人力资源部福建心连心食品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