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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类产品型式认可实施规则-F-XSRK-OO9:2007((doc14))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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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类产品型式认可实施规则-F-XSRK-OO9:2007((doc14))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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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类产品型式认可实施规则-F-XSRK-OO9:2007((doc14))新.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CF-XSRK-005:2007消防类产品型式认可实施规则消防接口产品2001-06-29发布2007-03-19 第二次修订 2007-05-14实施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目录1总贝U ( 3)2型式认可的申请与受理 ( 3)3工厂条件检查 (3)4型式认可发证检验 (5)5审批发证 ( 6)6证后监督和换证 (6)7证书和标志的管理 (8)8投诉和申诉 ( 11)9收费 (11)io附贝y ( 11)附件一:消防类产品型式认可工厂基本条件 (12)附件二:消防接口产品型式认可补充细贝15)消防类产品型式认可实施规则消防接口产品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制定本实施规则。本实施规则适用于除列入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的所有消防产品。本实施规则是消防产品型式认可的通则,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以下称评定中心)应按照各类产品的特点,分别制定相应特则,明确本规则未尽事宜。型式认可的申请与受理申请方向评定中心申请消防产品型式认可,需将下述申请资料(一式二份)提交评定中心。《消防产品型式认可申请书》;申请方注册证明(1:1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申请方的印章);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对申请资料经审核符合要求的,评定中心与申请方签定受理合同。对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申请方。工厂条件检查对受理后的申请方,评定中心组织安排工厂条件检查组。检查组的人员由具有规定资质的人员组成。工厂条件应满足《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工厂基本条件》(见附件一)的要求。工厂条件检查的方式、方法,按照评定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工厂条件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填写《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工厂条件检查报告》,由检查组的组长、检查员和受检查方领导签字确认。组长应将该报告提交评定中心。工厂条件检查结论为推荐通过的申请方,。工厂条件检查结论为不推荐通过的申请方,组长也应及时报评定中心。工厂条件检查结束后,申请方视检查工作情况,自愿填写《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工厂条件检查工作意见反馈表》寄送评定中心。检查结论为推荐通过的申请方,应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报告寄送评定中心。工厂条件检查结论为不推荐通过的申请方应尽快整改,整改完毕应向评定中心提交《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工厂条件重新检查申请书》和整改报告(并附不合格整改记录)。评定中心对申请方提交的《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工厂条件重新检查申请书》及不合格整改记录进行审核,受理后将再次派检查组进行重新检查。重新检查应按照本章有关条款的规定进行。重新检查结论为不推荐通过的申请方,从确认检查结论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再次申请该类产品的型式认可。对己获得型式认可的产品,申请同一类别的其它产品型式认可,应按本规则对有关条款进行工厂条件检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与证后监督一并进行;申请新的类别产品型式认可,应按本章规定进行工厂条件检查。在型式认可证书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需重新进行工厂条件检查:产品停产一年;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生产条件变更,生产线重新布置;产品标准更改,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产品型式认可所要求的工厂条件发生变化。实施工厂条件检查前,申请方应向评定中心缴纳费用。检查人员的差旅费由申请方支付。型式认可发证检验型式认可发证检验应按照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其检验样品由工厂条件检查组在现场检查结束后抽封,并应满足以下条件:工厂条件检查结论为推荐通过;样品基数应满足规定的要求;样品必须是本年度或近10个月生产的产品,并且应在产品保质期内;须由二名或二名以上检查员抽封样品并在抽样单上签名确认;抽样单上须由被抽样单位负责人签名或加盖单位印章确认。申请方将抽封的样品寄送选定的质检中心,填写消防产品检验申请书,并提供相关技术文件。质检中心按照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型式认可发证检验,并按规定的标准收取检验费。质检中心应按照规定的检验周期完成产品型式认可发证检验。检验结束后,质检中心向评定中心提交型式认可发证检验报告,并将型式认可发证检验结果通知申请方。对型式认可发证检验合格的产品,按照本规则第5章规定的程序核发证书。对型式认可发证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申请方应在完成全部不合格整改之后,向评定中心申请重新抽样补检,超过6个月不申请重新补检的,则作为自动退出型式认可处理。重新补检应由原检验机构实施检验。重新补检仍不合格的产品,从重新补检报告签发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再次申请该产品型式认可。审批发证评定中心负责对产品型式认可的全部资料进行汇总、审批,对符合要求的,签发证书,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方,同时通知申请方按要求向评定中心缴纳批准费(含证书费);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对获准型式认可的产品,评定中心颁发《消防产品型式认可证书》。申请方凭《消防产品型式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