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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详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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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详细).doc

上传人:kjgjsfg 2020/9/23 文件大小:4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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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详细).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县县直部门和镇(街道)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一般在本单位、本系统内部实施。第二条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主要采取民主推荐考察方式。如本单位本系统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较多且人选意见不易集中的,可以采取竞争上岗方式选配。第三条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第四条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必须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第五条各单位党委(党组)履行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工作的职责,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第二章选拔任用的条件第六条股级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自觉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业务知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知识,有一定的理论基础。(二)理想信念坚定,有一定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能自觉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并取得明显成效。(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岗位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五)加强道德修养,品行端正,作风优良,依法办事,勤政廉洁,勇挑重担,敢于担当,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监督。(六)大局意识强,能自觉维护和执行集体作出的决定、决议。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七条提拔担任股级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资格: (一)应当具备2年以上工龄; (二)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条件。选拔担任党内职务的,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且应具有一定的党内工作经历; (五)具备岗位对应的公务员或事业干部身份。第八条下列人员不能参加股级干部选拔: (一)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二)党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提任期未满的; (三)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第九条股级干部选拔以年轻干部为主,同时注意合理用好各年龄段的干部,选拔一定数量的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第三章动议第十条党委(党组)根据工作需要,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第十一条初步建议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形成工作方案。第四章民主推荐工作程序第十二条党委(党组)确定选拔职位后,要制定民主推荐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包括:民主推荐的职位、推荐方式、拟任人选任职资格、推荐时间、考察组成员等。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一般实行定向推荐,即针对具体的职位推荐人选。推荐时由单位党委(党组)及其政工部门主持。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第十三条民主推荐由下列人员参加: (一)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科级干部; (二)机关内设机构中层干部、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三)单位人数在50人以上的,一般由与推荐职位关联度、知情度较高的干部职工参加。单位人数在50人以下的,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吸收本系统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参加民主推荐的人数一般要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第十四条民主推荐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召开推荐会进行会议推荐。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向参会人员提供符合条件的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参会人员填写民主推荐意见表。(二)进行个别谈话推荐。谈话推荐时,对推荐人选的姓名、推荐的理由要记录清楚。个别谈话人员范围同参会人员范围一致,可以适当调整。(三)对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民主推荐情况报告。(四)向单位党委(党组)汇报推荐情况。第十五条民主推荐一般先进行会议推荐,再进行个别谈话推荐。也可以先进行个别谈话推荐,根据谈话推荐情况,经党委(党组)研究,提出初步名单,再进行会议推荐。第十六条确定考察对象。单位党委(党组)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结合职位特点、干部结构等,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后,应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第五章竞争上岗工作程序第十七条竞争上岗在本单位或本系统内部进行,应当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竞争上岗的职位、数量和范围。第十八条竞争上岗一般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公布职位、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能力和素质测试、测评,比选择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