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是于 2019年(B)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是 2019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A)次会议通过。《刑法》第 134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 B)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134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节特别恶劣的,处(C)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134条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A)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A)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135条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A)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B)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 B)有期徒刑。.《刑法》第136条规定,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 ABCD)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ABCD)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 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134条修改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