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对民贸民品贷款优惠利率、贴息政策执行情况调查及思索【摘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优惠利率政策(以下简称民贸民品贷款政策)是国家支持民族贸易发展的一项政策性贷款,为了减轻少数民族地区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企业生产相关商品或从事相关商品贸易需要的贷款利息负担,扶持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而制定的贷款利率优惠政策。人民银行作为直接拨付贴息资金的重要关口,为使民贸企业贴息政策对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笔者通过深入周口市辖区实际调查发现,现行民贸民品贷款优惠利率贴息政策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关键词】民贸民品贷款现状问题建议一、周口市民贸民品贷款现状(一)少数民族企业发展现状的调查周口市作为河南省农业大市之一,共有回、满、蒙古等少数民族33个,,居全省第二位。其中,回族人口占全市少数民族的96%,居全省第一位。全市少数民族人口超过万人的县市区6个,超千人的乡(镇、城市街道办事处)40个,少数民族聚居村(居委会、社区)94个,500人以下的自然村22个,是河南省民族工作任务较重的市。据2009年底统计,全市共有少数民族企业3146家,其中乡镇及乡镇以下企业有3109家,总产值达21亿多元,。民营企业2900家,%。据调查,周口市少数民族企业发展现状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1、发展不平衡。据2009年底统计,全市拥有少数民族企业3146家,产值百万元以上的仅30多家,占少数民族企业总数的1%。而且集团化经营、股份制企业较少。2、结构性矛盾突出。一是皮毛制革、肉食加工等传统产业仍占居主导地位。产业结构不合理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二是多数少数民族企业主要产品单一,科技含量低,粗加工产品多。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的产品少。3、部分少数民族企业管理方式落后。根据《关于确定“十一五”期间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通知》(民委发[20071228号)以及国家民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重新调整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委发[2007]127号)文件,周口市共有5家企业列入民贸民品贷款优惠利率贴息政策适用范围。但目前享受到贴息贷款的只有周口市辖河南大用邦杰食品有限公司和扶沟县豫鹰面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经调查,其他三家企业有的属于对相关政策不了解,有的属于贷款不属于补贴的范畴,还有一家企业已经破产,导致没有享受到国家的民族贸易利差补贴优惠政策。(二)银行业金融机构民贸民品贷款政策执行情况根据《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利率事宜的通知》(郑银发〔2009)5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河南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郑银发〔2009)95号)文件,目前,周口市辖区具备承贷银行民贸民品贷款资格的有工、农、中、建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周口银行。而现在发放基准利率贷款的银行却只有农业发展银行,其他银行机构均未承办此类民贸民品贷款。据统计,自2009年3月1日以来,农业发展银行成为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贷款行以来,农业发展银行周口市分行累计发放民贸民品基准利率流动性贷款15,000万元,人民银行共划拨利差补贴资金415万元。农业发展银行周口市分行根据企业生产特需商品的规模和公司总资产的比例,按照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