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2011年干放及无源器件质量管理规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2011年8月
目录
第1章 概述 1
第2章 缩略语与定义 2
缩略语 2
定义 2
第3章 干放及无源器件测试要求 3
概述 3
测量方法 3
判定标准 3
干放无线性能指标判定标准 3
干放其他性能指标判定标准 4
无源器件性能指标判定标准 4
第4章 质量管理要求 6
质量管理内容概述 6
厂商生产能力考查 6
质量抽检内容 6
干放无线性能指标 7
干放其他性能指标(可选) 7
无源器件性能抽检 7
硬件配置一致性抽检 7
质量反馈信息监测 7
质量抽检方式 8
招标前产线抽检(总部实施) 8
到货前产线抽检(省公司实施) 8
到货时分批抽检(省公司实施) 9
第5章 对厂商的职责要求 11
第6章 问题处理措施 12
附件一、中国移动《干放及无源器件产品信息档案库》及集采供货产品变更管理要求 14
附件二、中国移动干放及无源器件质量控制流程(厂商版) 17
1 出厂检验单 17
2 抽检流程 17
招标前产线抽检 17
到货前产线抽检 19
到货时分批抽检 19
概述
本管理规范明确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总部(以下简称“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以及干放及无源器件合作伙伴(以下简称“厂商”)的质量抽检工作的职责和要求,制定了工作内容和相关管理措施,是中国移动干放及无源器件质量抽检工作的重要管理依据。
一、产品定义及分类
指符合本次干放及无源器件产品管理办法定义的各类产品,具体包括GSM干线放大器、功分器、耦合器、电桥、合路器、衰减器、负载等。
二、厂商及产品应满足以下质量要求及标准
(一)各类产品应满足《2011中国移动干放及无源器件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并通过中国移动依据本规范组织的专门测试。
(二)厂商遵守中国移动在产品质量方面的管理规定,并无条件配合提供并及时更新《干放及无源器件产品信息档案库》的相关信息,完成相关质量抽检工作,无条件接受中国移动对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三、中国移动将依据本规范在集中采购合同中明确规定对厂商在干放及无源器件质量方面的要求与相应违约责任。
四、中国移动有权在签订最终合同前,根据需要修改和补充本规范,修改和补充后的需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作为合同附件。
五、本规范由总部采购部制定并发布。
六、中国移动始终保留对本规范的最终解释权。
缩略语与定义
缩略语
总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总部
省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
厂商:干放及无源器件合作伙伴
订单批次:指省公司对厂商一个批次的订单
定义
干放:即干线放大器,是一种简易型双向功率放大设备,它将基站或者直放站引入的信号进行放大,从而达到扩展覆盖的目的。
无源器件:包括功分器、耦合器、电桥、合路器、衰减器、负载等
干放及无源器件测试要求
所有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本次集采招标产品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测试方法如下。
概述
指标要求包括:干放无线性能指标、干放其他性能指标(包括电源适应性、环境适应性、安全要求、电磁兼容要求、机械要求、功耗要求、监控要求等)、无源器件性能指标。
测量方法
见中国移动企业标准《GSM直放站设备规范》、《无源器件设备规范》。
判定标准
干放无线性能指标判定标准
判定整机不合格原则为:A类指标不允许不满足或部分满足;B类指标允许小于等于2个评测项不合格;C类指标允许小于等于4个评测项不合格。以上3条须同时满足才可判定设备测试检测整机通过。
评判标准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说明
级别分类
标称最大线性输出功率
容差为厂家最大额定输出功率±2dB范围之内,极限条件时应在±
任意一小项不合格,判定整机不合格
A
增益
最大增益及误差
≤55dB;最大增益误差不超过厂家声称额定增益的±3dB
任意一小项不合格,判定整机不合格
A
增益调节范围
≥20dB
C
增益调节步长及步长误差
1) 增益调节步长≤2dB;
2) 增益调节步长误差应在±1dB/每步长范围之内;
3) 在0-10dB范围内总误差应在±1dB范围之内;10-20dB范围内总误差应在±1dB范围之内;在大于20dB范围总误差应在±;
4) 设备增益调节范围为连续可调时,无该测试项。
任意一小项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