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市财政调库和区、市结算情况
一、现行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及实施情况
(一)“乡财区管”模式实施情况
自2004年11月以来,我区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实行“乡财区管”模式,在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的情况下,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区财政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收支情况,具体内容是:
1、预算共编。区财政部门按有关政策,结合财力实际、兼顾需要与可能,明确预算安排顺序和重点,提出乡镇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意见,报区政府批准;乡镇政府根据区财政部门的指导意见,编制本级预算草案,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批后,报区财政部门备案。在年度预算执行中,乡镇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需报区财政局审核;调整数额较大的,需向区政府报告。这项业务自2008年以来不再执行。
2、账户统设。全面清理并撤消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范围内乡镇各单位在银行和信用社设置的预算内、预算外、各种专项资金账户,由区财政局乡财部统一开设区财政专户分账户。分账户设“结算专户”、“工资专户”、“支出专户”三类。乡镇所有预算内收入、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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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类基本没有实行政府采购。
5、票据统管。将乡镇财政所的票据管理权上收到区,乡镇所用的票据采取“限量供给、定期核销、票款同行”的管理办法,由乡镇财政报账员从区财政局非税股进行票据的领、缴、销,做到以票管收,严禁坐支。此项业务正常执行。
(二)乡镇收支核定及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核定。乡镇财政收入预算范围包括税收收入、转移支付和补助及其他收入。
税收收入:主要是地方工商税收。
转移支付和补助:主要包括体制补助、增资、税费改革、五保户供养等。
其他收入:除上述所列各项收入以外的项目。
2、支出预算核定。乡镇支出按性质分必保支出、必要支出、一般支出、专项支出四个部分,各乡镇根据财力状况并区别轻重缓急,按必保支出、必要支出、一般支出、专项支出的顺序编制年度支出预算。
必保支出:是指人员经费支出。包括人员工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含民政定补、五保户供养、遗嘱等),应按照财政核定的供给人数和国家规定的支出标准,编制年度支出预算。
必要支出:是乡镇机关正常运转支出。按照各乡镇所在区域和范围大小核定定额统一标准:①办公经费按实有在职在编公务员计算,每人每年1000元;②会议费,一类会议(党代会、人代会)每次会议支出标准为实际参会人员每天20元,二类会议(三干会、妇代会、团代会及全乡综合性会议)由各乡镇按实际参会人员每人每天10元计算。各乡镇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会议规模,压缩会议费开支,全年会议费总额不得突破2万元;③小车燃修费(含小车保险费、维修费、汽油费、年检费),乡镇公务用车定编1-2辆,每辆年每年燃修费不得突破2万元。
一般支出:指招待费、修缮费、培训费等可压缩的弹性支出。各乡镇在安排必保支出、必要支出的前提下,根据自身财力统筹安排一般性支出,其中:招待费实行年度限额控制,3万人以下的招待费不得突破5万元,3万-4万人的不得突破7万元,4万人以上不得突破8万元。
专项支出:包括基本建设、公共设施工程、设备购置支出等。一般支出后财力有结余的,可编制此项支出。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工程应事先请示区政府,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基建工程5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