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移动陕西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中国移动陕西公司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和企业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1号)、《中国移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试行)》(中移综[2010]22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安全生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设备安全、产品安全、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
第三条省公司各部室、各直属单位、各级分公司负责人要以“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为基本原则,在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的同时,要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条省公司各部室、各直属单位、各级分公司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单位分管生产经营的负责人统筹组织生产过程中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各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各单位其他负责人要按照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五条各级分公司、省公司各直属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企业战略规划,各级管理职能部门应将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部门年度计划,实现安全生产与企业运营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现代化。
第六条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全体从业人员须遵守本细则,对照安全生产职责内容,履行相应的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本责任制适用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各部室、各直属单位和各级分公司。
第二章各级分公司及省公司各直属单位
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各级分公司及省公司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履行下列安全生产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范,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领导组织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三)领导组织制定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领导编制和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四)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规定,明确本单位安全管理专门机构设置和专职人员配备。
(五)审查年度安全生产资金预算及落实完成情况,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六)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
(七)领导组织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八)各市分公司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一次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第九条各级分公司及省公司各直属单位分管生产经营的负责人应履行下列安全生产职责:
(一)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单位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安全生产与生产经营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简称“五同时”)。
(二)监督本单位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负责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纠正本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管理行为。
(三)负责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落实生产经营中各类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确保安全隐患整改资金有效使用。
(四)组织制定分管业务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监督应急处置预案演练及实施工作。
(五)负责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查找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及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
(六)审查或审批本单位生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重要安全技术管理制度的制订、修订工作,承担监督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效执行的责任。
(七)审查本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情况,监督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有效投入。
第十条各级分公司及省公司各直属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应履行下列安全生产职责:
(一)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组织实施本单位年度及中、长期安全生产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组织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领导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四)领导组织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消除生产安全隐患。
(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六)组织生产责任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