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民法典编撰的进程和争论民法典编撰的进程和争论非常高兴来到北京大学, 这是我年轻的时候非常向往的地方。今天这个题目分两部分, 一部分, 对现在民法典的编纂跟同志们做个汇报, 另一部分, 把民法典编纂中争论的焦点问题介绍给大家。首先, 中国民法典现在刚刚开始。在十五大报告中, 曾定下目标, 要在 2010 年以前建立一个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这个法律体系中, 当然有民法典的重要位置。回想一下, 各个部门法都己经编纂法典, 或者在进行修订。但只有民法没有法典,只有一个《民法通则》,它和各个单行法在现实中确实发挥了重大作用, 但现在来看, 是远远不够, 不足于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人权民主和法制提供坚实的基础。因此民法典编纂的问题进入 90 年代后期就日益浮现出来。成为我们民族和国家面临的最重大的立法任务。立法机关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在 98年3月, 成立了民法起草工作小组, 是由六位教授, 一位退休法官, 两位退休的立法机关干部所组成。这个小组规划了中教授作过表述, 制定民法典分三步走。第一步, 是要完成统一合同法,目的是实现交易规则的统一,和交易规则的完善和现代化。当时定的是 1999 年完成。第二步,是完善财产关系的基本规则,通过制定物权法来实现, 当时预计要 5—6 年实现。第三步,就是完成民法典的编纂。当时的目标是 2010 年之前。现在看, 第一个步骤己经实现。第二个步骤也在进行。 1999 年, 由我负责的课题组提出了社科院物权法建议草案。到 2000 年底,人民大学王利明教授提出了人民大学的物权法建议草案。这两个学者草案基础上, 2001 年5 月法工委提出一个物权法建议草案。这个草案在 5 月份开了专家讨论会,进行了激烈的争论。整理之后, 在今年 1月, 法工委提出一个正式的征求意见稿, 拿到法院,机关,高校进行讨论。三步走的计划在去年年底有了变化,就是去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中国的立法机关提出加快民法典编纂进程的要求。李鹏委员长直接提出要求,要在今年就完成民法典的草案。这个草案要在今年经常委会审议一次。在今年1月 11 号, 法工委召开了民法典起草工作小组, 并邀请其他学者参加。在这个会议上, 对民法典的编纂没有进行深入的讨论, 意味着民法典的编纂己不是一个争论的问题, 讨论的问题, 它是一个实际的闻题, 马上就要着手。关于民法典的结构也没有时间争论, 马上就要起草。在这个会上, 郑成思教授有句名言, 头发长出来再梳, 梳什么发型都好办。按照这样一个知道思想, 会上进行了分工,采取了分工分编起草的办法。民法典总则、债券总则合同三部分由我起草,人格权、侵权行为两部分由王利明教授起草, 郑成思教授起草知识产权部分、政法大学的吴长征教授起草亲属和继承部分, 涉外民事法律部分委托退休法官费中一教授起草。这个会议是一个分工的会议, 要求 3 月底交草案。现在来看,别的同志的草案可能都交了,我的草案还拖着,没交出去。现在来看, 如果民法典草案今年要形成, 物权法还要不要单独立法呢?这是个疑问。就可能把物权法纳入民法典的一遍, 一同审议。但这样又会产生一个问题, 这样一个大的一个民法草案怎么样在人大常委会审议。我们的人大常委会从来没有审议过这么大的一个法律案。这个法律案会有多少条文?法工委民法室主任跟我通电话, 说了他个人的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