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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奖励扶持资金项目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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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奖励扶持资金项目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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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扬州市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奖励扶持资金项目申请表
扬州市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奖励扶持资金项目申请表
关于做好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固定资产建设类储备项目入库工作
苏中小科技[2011]673号
各市、县经信委(中小企业局)、财政局: 根据国家工信部、财政部《关于做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监督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128号)的要求,从今年起,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将采用储备项目库管理,未列入储备项目库的项目不能申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为做好我省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固定资产建设类储备项目入库的推荐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储备项目入库的条件每年的储备项目入库基本条件按照工信部有关文件要求执行,有时间要求的比照文件规定执行。2012年储备项目入库重点和条件按照工信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11]72号)文中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扶持重点和申报条件的要求执行。二、储备项目入库的程序及资料要求储备项目入库要进行常态化管理,符合条件的项目即时入库。企业必须在项目开工3个月内登录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管理系统”,网址://smezj1>.sme.),按要求进行网上填报入库,超过3个月的项目“项目管理系统”将拒绝上传而且不能入库。项目开工建设起止时间,除项目备案文件注明以外,均按项目备案日期起算,项目建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年。三、储备项目的推荐各市、县经信委(中小企业局)和财政局对企业申报的储备项目进行共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入库项目推荐上报。在
“固定资产建设类储备项目推荐表”(见附件)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并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备案文件复印件,纸质材料1式2份,分别报省经信委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处(其中:小企业创业环境改造项目报中小企业改革发展处)、省财政厅工贸处。请各市、县高度重视,加强调研,认真组织。每个年度,各市、县可推荐入库项目不得低于5个,上限20个。联系人:省经信委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处朱国宝电话:025-86635069 省经信委中小企业改革发展处李淑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