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湖北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时间:2009-04-1315:26:04來源:新华网湖北频道【关闭】湖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人防办关于印发湖北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4]206号齐市、州、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物价局、财政局、人防办: 为加强结合地面婭筑修婕战时nJJUT-防空的地I、•室(以I、•简称防空地卜•室)T作,有利于促进防空地下室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根据《屮共中央、国务院、屮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丁•作的决定》(屮发[2001]9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立的通知》(计价格[2000J474号)、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改委、婕设部、财政部《关于颁发v人民防空T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和《屮共湖北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务级国防动员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设置等问题的通知》(鄂文[1997]8号)、屮共湖北省委鄂发[2002J7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现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结合地面民川婭筑修疑防空地卜室是依法疑设人防丁程的重耍组成部分,是战时保障城山人员与物资就地就近掩蔽,减少人员伤亡的重要途径。凡在国家和省规定的人防重点城iIjiIjR和县(区)城关(林体名单见附件)以及国家和省批准的开发区、T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范囤内新建民用建筑(指除T业生产厂丿另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应按下列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J人防重点城山新建10层(含)以上或基础埋宜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一)新建除•款规立和居比住宅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而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地面建筑面积的2・4%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其中,武汉市、宜昌市的中心城区按照4%修建;襄樊市、黄石市、十堰市、荆州市、荆门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成宁市的中心城区按照3%修建;其他市、县(区)城关按照2%修建。(三)开发区、T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除-款规立和肚民住宅以外的新建民用筵筑,按照•次性规划地面总惣筑面积和第二款规定的比例集屮修惣6级(含)以上防空地H室。(I丿L|)新建除•款规定以外的人防重点城由的居民住宅楼和危房翻新(指危房拆除后在原址重建)的住宅项目,按照地而首层建筑而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一•、按国家规定应配套建设的防空地下室要随民用建筑项日计划」同下达,建设资金纳入项口投资计划,,建设单位可以申请易地建设:(…)采川桩慕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三米(或者不足规定的地I、•室空间净高)的;(一)按规沱指标应建防空地卜•室的面积只占地而建筑忤层的局部,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很不合理的;(三) 建在流砂、喑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日,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四) 因婕设地段房屋或地卜•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I、•室不能施丁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三、 建设单位依前条规定提出易地建设屮请,经人防上管部门按法定权限批准后,依据应建防空地下室的建筑面积和规建的易地建设费标准交纳建设费用,由人防丄管部门统-易地建设人防工程。四、 易地建